年纪大了,越来越喜欢温润的男孩子,养过很多种植物,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会因为摸了狗狗的头而感到幸福,会把一直跟着的流浪猫带去洗澡,会讲好玩的段子,会写厉害的文案,对很多热点有自己的看法,偶尔有点小认真,还有点小可爱,像一朵柔软的云,也像一阵温柔的风。
我遇见了这样一个男孩子,小小的一只,却长着一张大叔脸。万圣节大家都在化炫酷的装扮鬼,只有他一个人穿上羊毛衫扮成老年人。那天是我进这个公司说话最多的一天,对着他一直在笑,我的公关笑容一向灿烂得没有边界,但那天我是真的灿烂,整个人好像一下子都明丽了起来。突然再一次找到了想靠近一个人的感觉。
当我不会安装数位板一个人尴尬地坐着时,他对我说有什么事就说出来,不要沉默,看见我没吃午饭时,他会不厌其烦地给我讲道理,他发自内心地热爱工作,他说王子公主那不叫爱情,爱情是一个平庸的人遇见另一个平庸的人,然后他们决定只忠诚于对方。他的精神丰富而充盈,内心简单而明亮,感觉我心里的无助也渐渐被他冲淡,每天起床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他,阳光仿佛都暖了几分。
也许是喜欢,也许是崇拜,更也许只是我这朵向日葵又条件反射地向着有光的地方靠拢,时隔多年我又一次变成了一只花痴,对着一张离帅十万八千八百八十八里远的脸痴汉笑,想想都觉得神奇。
二十多岁的我又开始有了少女心事,只是不再有多年前的孤勇了,这位小哥哥不会和我有什么结果,这么美好的一个人,一定能得他所爱,白头偕老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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