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天时,谈到男女之情,对曾经的肌肤之亲变陌路后重逢,还能淡然相对的很是抵触,各抒己见。爱情的遗憾都是开始的很美丽,结束的没道理,从彼此好感发展到相知相悦,再到后来的分手,理由可能有很多,结果是一致的,这也就是所谓的缘尽吧!虽说对事情态度各异、目的不同,“再见亦是朋友”的说法是不是有点脱俗?如果一开始就单纯地爱着,到分手还能朋友往来,那这样的爱情它单纯吗?又或者分手只是一种说法而已,一种障眼法?还是各存爱念?欲念、痴念或其他念罢了…
在我看来,朋友之道:不管他对别人多虚假,只要对我是真的就好。曾经发生过的爱情,是艰难的损失也是昂贵的美景,情爱本就是至亲至疏,既然曾经有过至亲,至亲时也至真,那么分离后能是朋友的等式还是可以成立的。为什么一定要把曾经美丽的爱情变成陌路?甚至仇怨?如果多一点感恩之心,怀爱之情,再见亦朋友不是更可贵么?它会比普通朋友亲一些,因为曾经赤诚相对过,爱可以不再,发生过的情却是不能否认的,只有心存情意才能忘记爱情的伤与痛,更好面对已逝去的爱恋,更好去面对新的生活,再见亦是朋友不好吗?不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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