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见到她,是在拉萨的一间酒吧。她正在小圆圈舞台上唱歌,穿着藏蓝色的低胸碎花裙,血红的唇,化着浓浓的烟熏妆,眯着眼在那安静地唱着《夜来香》。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如此卑微而又热烈的爱过你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细唱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唱罢这首歌,她给台下的人行了一个礼,丁字步,一只手优雅背在身后,另一只手贴在胸前,弯腰四十五度。酒吧里的人并不多,她下台找到一个空桌补妆。我拿着两杯拉啤走向她,她有些轻佻地瞥了我一眼,收起口红,嘴角轻轻上扬。她没认出我。十多年过去,眼前的她,唯一让我觉得熟悉的是刚刚那四十五度的行礼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如此卑微而又热烈的爱过你三年级下学期,班上来了一个插班生。我第一次见到她只有十岁,那一年六月,酷热难耐,县城的中午太阳又大,她穿着一件连衣裙,和我们穿着超大码校服比对起来多少有点格格不入。“我叫思凌,今年九岁”。然后她行了一个标准的四十五度的礼,第一个学期老师把我俩安排成同桌,有一次晚自习,安静学习的气氛中,
我本来有点想放屁,但是一直忍着。
突然,一个喷嚏涌到了鼻子上!
我转过身子对着旁边地上打了个大喷嚏,
问题是!
这一转过身子,屁股就从椅子上抬起来了一半。
上面口一用力,下面口也没把住。
于是就是。
安静的晚自习,我先打了一个巨大喷嚏,把大家吓一跳之后,在又紧接着放了个巨响的屁!看见大家都朝着我笑,当时年龄太小,不懂羞耻,放完屁后还解释是同桌放的,后来因影响自习秩序被罚站了一晚上。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如此卑微而又热烈的爱过你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如此卑微而又热烈的爱过你很多人的暗恋都是刻骨铭心的,就像万宝路的那句广告词一样:“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romanticonly”。这句话翻译过来的中文版本很多,我最喜欢的一个版本是“男人仅因为浪漫而刻骨铭心”。思凌是汉族,举手投足显得与我们格格不入,总是一个人走,整个学期她对我说过的唯一一句话,是在我代课代表收作业,我收完她的作业后她说了声“谢谢”。后来才知道,思凌的父母是文工团的,从小在西藏长大,她弹得一手好吉他,那也是我和几个哥们偷看她家院子才知道的。
思凌长得好看,话也不多,她刻意避开身边的人,在班上也交不到朋友,总是独来独往,一整个学期都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当时,开学已经两个星期。在那个年代里,我们那个年龄阶段的人对异性都有着口是心非的防范,就算知道对方的名字,在谈到对方时也会刻意避开,以示清白。所以,我称她为“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女生”,这种称谓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会发生变化,那就是,当我直面她的时候,而在我第一次直面她之后,所谓“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女生”的称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复存在了。
后来有一次,她扭过头来借橡皮擦。看着她的眼睛,我心里一下子慌乱得不得了,手心里就像考试时捏着小纸条一样渗出了汗。同时,我还要想办法抽出一只手在课桌的抽屉里把橡皮擦上写着的“XXX是猪”的字迹清理掉。等到我把这些都做完的时候,她不耐烦地红着脸问:“你到底借不借给我啊?”
我没说话,把橡皮擦递给了她。然后,长长地吁了口气,好在把上面的字清理了。不过这只是我自以为的想法,很快就被她识破了。不一会儿,她转过头来,指着橡皮擦上隐约可见的字迹问我:“这上面写的什么?”我支支吾吾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在那三年里,我私下里用信笺纸写了许多小纸条,但是,里面的内容却笨拙得近乎可笑。因为,每当我需要语言的时候,语言却从我的嘴边不知不觉地溜走了。小学毕业的时候,她问我想去哪所初中读书。我违心地告诉她想去A中。这种违心并不是暗恋衍生出的一种背离的情绪,也不是想得到“她也想去A中”的回答,而是一种不受思想控制的不自觉反应。她“哦”了一声,走远了。
后来,小学我进入了B中,再后来隐约从同学的口中得知她在A中。其间,收到过两封她寄来的信,我都没回。一直到初中毕业结束了,关于她的一切就像江边的小石子一样被光阴的江水一点点地卷走了。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一晃又过了五年,我从小学同学那得到消息说在拉萨的一家酒吧看到了思凌,我急匆匆地赶了过去。路途上,我一直在想,应该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等到见面的时候,却迟迟不敢过去跟她打招呼。我以为她能认出我,可见到她的时候觉得自己认不出她来。
她坐在凳子上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兀自抽着,头顶上的霓虹灯飘烁着,时而打在她的脸上。她抽了几口,将烟灭了,白色的滤嘴上留下浅浅的口红印。我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她一点也不惊讶地看着我,淡淡问我是谁。
我喝完杯中的酒,起身去吧台付了钱,往外走,灯红酒绿的街道,人潮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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