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作者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致力于“柔弱”“无为”的道德修养,参悟了回归自然、天人合一的大道。
〔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译文〕
不推崇有才能的人,以免让人争名夺位。
不重视奇珍异宝,以免让人想据为己有。
不让看到可引起贪欲的事物,以使民心不被扰乱。
因此,有道的人治理天下,会净化人民的心灵,满足人民的温饱,减损人民争名夺利的心志,强健人民的体魄。
经常让人民不产生伪诈的心志和贪欲的念头,让那些即使有心志的人也不敢肆意妄为。
只要用无为的态度去处理政事,就没有治理不好的。
〔简析〕
本章是老子对无为之治的具体论述。
老子认为,圣人之治在于无为。
一个人只要不产生贪念,就不会有不满和争夺之心,从而使自己到达一种纯朴的状态。
社会物质条件丰裕,民众就不会为了温饱而起纷争,生活自在安逸,达到一种理想的境界。
民众为了能使这种美好的生活永远持续,就会自觉地维护这种和谐共处的状态。
即使有些自以为是的人想要改变这种生活,民众也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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