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候她们都说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神经病,她们是她的朋友。
可是我就是不信邪,非得和她交个朋友,反正学习也不好,一天也无所事事。于是就和朋友立下赌约,仅凭一己之力,治好她的神经病。
信誓旦旦的来到她面前,刚想准备给她说句话,忽然就被她的眼神震慑到了,一双闪闪发光,纯洁无瑕的眼睛隔着不知道多厚的镜片,望着我,让我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刚到嗓子眼的“喂”,憋了半天,愣是给憋回去了。
果然是神经病,这眼神光是看了一眼,就让我的牙根软了半截,这一认怂,得到的就是同学的嘲笑。
之后的几天,脑海里全都是她的发光的眼神,无论多强迫自己都挥之不去,心想完了,这神经病估计是传染上我了。
我没敢给任何人说起我的这个小秘密,毕竟得了神经病也不太光彩,所以每天就上课的时候,小偷似的不经意瞟一眼,看完了还慌忙瞅瞅四周的情况,生怕被别人发现。
我看到她每天来教室最早,离开教室最晚,看书本的时候,眼睛贴着课本,就差一头钻进里面,看黑板老师讲课的时候,总是把眼镜担在鼻梁上,仰着头,还张着嘴巴,活像鸟窝里面嗷嗷待哺的没长毛的小鸟。
我看到她课桌左上角的桌腿那里少一个角,万一桌子歪一下墨水撒了怎么办;我看到她每次下课喜欢趴在课桌上睡觉,着凉了怎么办;我看到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有心事也没有人说怎么办。
转身我就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把,她都把神经病传染给你了,你还管那么多干嘛,她不善言辞也不爱与同学交流,你也想变成那样吗?
我想说我愿意,反正我脸皮厚,让别人说几句闲话,还能提高我的知名度。
我偷偷写了份信,让她的同桌代交给她。
信里我问她,能不能做她的男朋友。
我很害羞,她也很害羞,她站在我面前,低着头摆弄衣角,也让我终于看到了她的镜片到底有多厚。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楞了一下又低下了头,露出了迷人的小酒窝,她温柔似水的说,“不行。”
忘记她,不如从没有遇见她为了让她嘴里的这两个字,心甘情愿的变成一个字,我毫不犹豫,当机立断,纠结亲友团连夜制定计划,拟定行动方案,准备开始一波接一波的强烈攻势。
结果当我系上红袖带,站在起跑线上准备冲刺的时候,她把两个字变成了四个字,“看你表现。”
这一表现,就表现了整个高二学期,整个学期我做牛做马都乐意至极,她什么时候和我搭档成为PC,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我发现她真的是个神经病,看见我丁点不舒服都能哇哇大哭,急眼了还能哭断了气,所以我的致命弱点,就是看见她撇嘴,她这一撇嘴,不一定会发生什么。
她怕我吃不饱,把自己的饭卡给我;她看见我的衣服有点脏,就非要拿到女生宿舍给我洗;我发烧,她会比我都着急;但凡看见谁说我的一点不好,她都会发一通神经,再好的朋友都不行,典型的见色忘义。
她问我,会不会有一天离开她,我可是她的初恋。我说瞎说什么呢,做了这么大努力,哪能这么轻易放过她。
忘记她,不如从没有遇见她
都知道高三生活,人的一生只要经历一次就足够了,因为实在是太折磨人了,我这文科理科都分不清的选手,都在大家紧张的氛围下,捏了一把汗。
而在这时我也发现她的成绩越来越差劲,上课的时候总是开小差,注意力不集中,而下课大家争分夺秒的看书时,她却总是来我这里,逼着我学习。
她是真的好使,因为她的补课,让我从后三名差点冲进前十,而她却因为她的补课,慢慢的淡出了代课老师的视线,想当初作为班主任的佼佼者,学霸级的人物,突然变成这样,又重新勾起了我那虚荣的自尊心。
经过我无数次的内心挣扎,终于下定决心,为了能让她有一个好的前途,对她说分手。
她拽着我的衣服不让我走,抽泣着对我说,“那我追你,好吗?”
我说,“算了吧,我现在,不喜欢你。”
当我满以为自己的舍己为人,可以换来各自安好的时候,却万万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她夜半时分的彻夜难眠和撕心裂肺的痛哭。
忘记她,不如从没有遇见她岁月可以抹平一切,五年的军旅时光,对我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历练,同时也是对我年少的终结。
从黄毛小纹理到寸头,从皮包骨头到坚实的臂膀,我经历了人生的转折点,也磨平了放荡的棱角,眼神变得坚定,肢体变得生硬。
五年时光,足以让我忘记那些年,在教室里一起摸爬滚打的,同学们的名字,甚至想不起他们的模样,有时候想起来还自觉有点可笑,短短几年让自己成长为了一个绝情的人。
回到家后,迎接我的就是各种接风洗尘饭局,让我无暇顾及自己已经遗失了的回忆。
打开QQ,一千多个联系人,我从上翻到下,再从低翻到顶,翻了整整一天,都没有找到曾经的回忆,我自嘲的笑了笑,五年的时间,人家凭什么要记着我呀。
但是我却心有不甘,她可以忘了我无所谓,但是我想听听她对我讲她这五年的生活,就算是弥补我这五年的空档期,添上我这五年丢失的回忆。
当我再见到她时,她没有第一次见我时那样低着头,而我也没有在她眼睛里面看见光芒,长高了,镜片也厚了,唯一没有变化的是,她还是像从前那样,没有化妆,笑的时候会露出小酒窝。
她说带我去走走,我说好,其实我就是想多看看她,看她身上的每一处变化。
走到小道上的房子的时候,她指着一位正在拔草的阿姨,告诉我这是她妈妈,然后让我进到屋里,说抱着孩子的是她姐,做饭的是她奶奶,爸爸不在家。
我很高兴能去她家,因为这是我高中的时候最大的愿望。
然后她告诉我,她男朋友家在外地,就不介绍给我认识了,免得你难受。
我慌了神,赶紧冲她摆摆手,夸张的说道,“哎呀,我难受啥,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不提了。”
她也礼貌的对我笑了一下,对我说,“给我讲讲你这五年是怎么过来的好吗。”
“那你也要讲,你的五年好不好?”
每个女孩都是黑夜的天使,她们的心灵脆弱如琉璃,却还要在黑暗中摸索着向前走,给伤痛带来希望和盼头。
她们总是昂着头,柔弱的肩膀扛着天大的责任,眼神中向往的眼神总是会被现实残忍的吞噬。
在我和她分手之后,她患上了抑郁症,高考一塌糊涂,如果不是好朋友的陪伴,差点一念之差跳了楼。
她对我说,“你说你有什么好的?我可真傻。”
我擦掉眼角的泪水,对她说,“对不起。”
她摸着我的头,半天不说一句话,然后转身就走,刚走两步就调头跑回来,在我怀里嚎啕大哭。
我以为自己割舍不下的是这五年遗失的青春岁月,是自己不曾完整的年少时光,自己难以忘怀的是五年前那场没有做完的梦,却在此时忽然感觉到,如果这真的就是一场梦,该多好啊。
我抱着她,说我想你了,可是,没有机会了。
我问她,都这么大了,都没有学会化妆?别的小姑娘都化的漂漂亮亮的,她说不化,过敏。可是我知道,高中我告诉过她,我不喜欢化妆的女生。
刚回家的自己就像是一个刚进城的山炮,城市琳琅满目,遮瑕了双眼。她带我去大广场,教我怎样按电梯,教我怎么样在手机上买电影票,教我怎么样不被出租车司机坑,教我一遍一遍的认去她家的路。
我跟在她身后,就像当年她像个小屁孩似的,跟着我一样。
她扶着眼睛,像个家长似的,认真的对我说,会了吗?
我点点头。
我一把拉住她的衣角,吓得她一个铿锵,“你别这样。”
她愣在了原地,直视着我的眼睛,忽然问道“你,当初喜欢我什么?”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接着问,“我家的路能记住不?”
我点点头。
她又问,“那现在,还想去吗?”
我说,“还能去吗?”
她露出两个小酒窝,说
看你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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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她,不如从没有遇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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