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是人民大众生活的演变方向,呈现出斐波那契螺旋上升形式,推动着人类文明发展。所以,经济模式变化很快,而法制则需要抽象、整理、讨论的复杂过程,其中还有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所以有时法理框架是限制了经济发展速度,甚至会走一些弯路,付出代价。
宋朝王安石试图做经济改革,但在社会契约、货币流通、社会组织等方面不具备成熟条件,改革失败,宋朝财政危机,虽然偏安于南方,经济富庶省份,但在国防动员和军费保障方面存在严重问题。14世纪明朝以农民朱元璋起家,建国后严重依赖农村税收,重农抑商是其国策,国家制度较宋朝是历史倒退,后期抵抗满清,军费耗资因无有效兑换货币无法从南方征得,平摊全国,加重西北贫穷省份经济负担,激起李自成流民造反,以至明军两线作战,腹背受敌。
而18世纪英国出现社会契约,私人财产得到保护,出现商业银行和社会服务业,资本以货币和银行借贷的方式快速流通,社会发展极速进步。有财富支持,又有资本有效征集,英军打败法军靠城市贷款支持军费就是鲜明的例证。
所以,资本有序流通,货币便捷化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密码,信息化时代电子支付,比特币的探索前行都是历史的方向。关键在于法理要及时跟进保证,因为资本没有良心和正义可言,资本是没有感情的利刃而已。
如果想要系统探究,请读黄仁宇写的《中国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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