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困扰,谁负责。
今天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猛然间觉得自己操心的事太多了。
这句话有些类似于“”世上只有两件事,自己的事儿和他人的事儿“”有些类似,都是讲关于事的。
只要一个人的行为没有伤害到第三方(这个第三方也可以认为自己),不违法犯忌,而又是符合她自己内心的意愿的,那么我们就拥护她行为的权利,哪怕我们不认可她的行为。
这是说不要过于操心别人的事儿,也许你们只是认知不同,所以会做出不同的行为,但要拥护每个人行为自由的权利。同时谁感到有困扰,那么是他自己的问题,需要他自己去负责,去解决。
比如说:你的妈妈看你没对象,催婚你这件事。
很多人会因为这件事很难过、烦躁,觉得自己没有对象,让妈妈伤心了。
但其实,转化下对象,谁的困扰谁负责。
妈妈伤心,是因为妈妈没有想通你没对象这件事儿,而不是你的问题。
没有对象是你的事儿,但妈妈因此伤心,却是妈妈的事儿,那么,谁的困扰谁负责,妈妈的事儿需要妈妈自己想通。
分清问题的责任,减少自己的忧虑,把事情分为自己的事儿,他人的事儿。不去干涉别人的事儿,也不让别人干涉自己的事儿。
再比如:我最近和孩子辅导作业,我很生气。
孩子不认真作业,是孩子自己应该解决的问题;我生气是我自己的情绪。
我可以给孩子建议,但不能代替;我的情绪也需要我自己解决,孩子并不能帮我什么。
这也是精力管理的一个方面,把注意力、精力集中到自己的事儿上来,对他人的事儿少操心。
谁困扰、谁负责、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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