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事情,让我见识到深圳这个“特区”的一层含义——独立司法权。
一、两相矛盾,遇见问题
8月4日,我和朋友逛完深圳市博物馆、喝完咖啡走在市民中心的广场上,看到了有深圳市血液中心的献血车停在路边。车旁还有志愿者,给我发了题为“捐血15问”的宣传册。
宣传册本就比较疲惫再加上还没吃晚饭,当天也就没打算献血。拿着这小册子就随意地看了起来。
然而,却发现了其中一条与我自己之前在武汉听其他的志愿者所说不一样。
献血间隔时间在我的印象当中,捐献全血的间隔时间和成分血的间隔时间是一样的,都是6个月,全血和成分血之间要间隔三个月,所以我一直记得,一年最多献四次血。
然而,深圳市血液中心得宣传册的内容却与我的所闻所知大相径庭。
那么到底事实究竟如何呢?
二、尝试寻找答案,却陷入怀疑
怀着这样的疑问,我打开了度娘:
从上面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献血法》明确规定了,全血的捐献间隔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得到这样的结果的时候,我不禁对深圳市血液中心以及世界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1)深圳血液中心居然公然违反献血法?
2)深圳市血液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全都暂停服务?
3)度娘文库里,红色的大标题是在干嘛呢?
4)我自己对于成分血的捐献间隔时间也记错了?
想到自己的有可能参加的骨髓捐献就在深圳,心里甭提多么没有底气了。
几经搜索,发现在度娘寻找不到更确切的答案了,我就来到了知乎。
三、茅塞顿开,原来这就是“特区”
在知乎里,还是有许多知道事情原委的同志。
下面引自知乎的答案:
在无偿献血法立法前,都是三个月。95年深圳使用独立司法权对无偿献血法立法,规定全血间隔3个月一年不超过四次,机采间隔15天一年不超过12次。
98年全国立法,人大觉得,每个人都献,一年两次够了,还可以规避很多臆想出来的风险。然后就把法给立了。
深圳因独立司法权保留自己的特区献血条例。
08年(大概)变更献血法,机采间隔全国统一为14天,一年不超过24次。全血可能怕改了打脸,就没变动。
原因就是:深圳因独立司法权保留自己的特区献血条例。
而至于深圳市血液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暂停服务,大概是由于前段时间因员工职称等信息的披露引起社会质疑,这里就不再赘述。
在这里,感谢知乎解疑!
最后,还是以一张截图来结束这篇文章:《献了就是深圳人》
献了就是深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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