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购普及,“七天无理由退货”也是商家的一个承诺。
有了这样一个承诺,很多人就放心大胆地买了。反正不喜欢可以退货。
但事实上,这是商家设的一个“坑”。
之前,我竟未发觉。现在想来,还真是这样。
这在心理学上是有依据的。
有了这个退货条款,买家很可能会买下自己原本并不那么确定要的东西。
心想,试试又何妨。大不了退货呗。
但事实上,一旦到货,除非这个东西确实无法忍受,否则是不会退的。
一个是因为等把你拿到手的东西,你在心理上就会觉得是属于自己的。因此,不愿意退回。
再来,人是有惰性的。要退货的话,毕竟还有手续要办。
还有一个很实际的理由,那就是退货的运费。这运费通常需要买家来承担。尤其是一些小东西,如果算上退货的运费,还不如留下呢。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其实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
只是虽说“七天无理由退货”,其实真正会退货的并不是想像的那么多。这也是为什么说它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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