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师生之间发生恶性矛盾的案例在网络上沸腾。近来更是令人目不暇接。
常某殴打报复二十年前教过他的张老师的案子刚刚宣判。今天的网络又被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二中班主任老师杨守梅因为学生逃课用课本抽打学生给自己惹上大祸的事件霸屏。更令我震惊的是,身边某校一小学男教师在一次师生冲突之后,感觉被处理得不公跳江溺亡了。
每每有如此类似的事情发生,我的心里都会当即涌出一阵无可名状的悲哀,为事件的各方感到悲哀。
常某殴打报复老师还拍视频导致恶行广泛传播,肯定是违法的,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自是必然。
但从被打的张老师始终不肯露面接受常某道歉和面对公众来看,他的内心自殴打事件发生后想必也是极其复杂且难安的:或为临到老了还被曾经教过的学生殴打觉得颜面丧尽,或为自己曾经的不当行为深感后悔,亦或兼而有之。当得知常某因这次的事件最终被判了刑,他这个做老师的心里也一定没有“得了胜利”的欢欣吧?
至于常某,更是一辈子无法走出当年被老师当众侮辱的阴影。许多网友说,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理解他的感受。他应该更是没有想到,自己过了一把报复的瘾,竟引发了完全超出他能预见的严重后果。
我当然不可能为一个成年人殴打报复老师的行为做任何辩解。但我在想,他若不采取这种极端暴力的行径报复老师,还有没有别的途径来面对曾经受到的伤害?他若在成年以后就此事向法律部门状诉,会不会被受理?二十年前发生的事还有没有被“秋后算账”的可能?答案是显然的。
我倒觉得,如果他真的提出上诉,虽然不见得能立案,但是法律或其他相关部门牵头为这一对师生做做调解也是可行的:让一对昔日师生坐到一起,面对面深入交流一次。或许常某心中的结也能被打开,张老师也能深刻反思当年的错误。如果把这次调解过程公之于众,未尝不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遗憾的是,过去的事还是过不去,类似的悲剧依然还在不断地上演。
不同的是,这回山东杨守梅老师被教育主管部门严厉处分一事几乎让网民一边倒的为其喊冤。
但我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再怎么也不至于那么无脑而致简单粗暴地处分一个老师。事件一定没有得到详细描述,教师一方的行为单有“用书本敲打学生”这一情节。而恰恰是这一句粗线条的描述,把太多的热血网友带偏了。
我当时的想象里是杨老师“用书本敲打学生”是不是用力过猛,而且刚好书的硬角碰到了学生头部的脆弱处。书角的硬度如何,愿意思考问题的人可以做做试验,就用最能抗击打的手掌心承接一下用力甩过来的书本,看痛感如何。可以料想,这一击如果不小心失了手,完全可以致命。不过我相信,杨守梅老师肯定没有这么倒霉,否则就不是以解聘论处了。
那至少有一定程度的伤情。从教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如果学生身体上没有明显的受伤痕迹,家长一般不会到学校无事生非,毕竟孩子还是要继续上学的,再野蛮的家长也要考虑今后该怎么办,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被“另眼相看”,被老师、同学孤立到一边。而一旦发觉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了伤害,身心方面出现了严重的异状时,再有涵养、平时话说得再好听的家长,怕也难以淡定了。
后续跟进的报道呈现的事实果然不出我所料。真实情况是,杨老师用书本抽打,用脚踹,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造成了几个孩子的身体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伤害,到了需要诊疗的地步。
用书本敲打学生,可以吗?学生犯错要不要施以惩戒?我本人到目前为止还是敢于表态:不用采取任何体罚措施也能很好地教育学生。但我还是认为,让教师拥有合理的惩戒权也是可以的。目前有很多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教育惩戒标准,据说中国的教育管理上层也已有此意向了。期待这一法则早日出台。同时,我也理解这一法则出台的审慎。
但是,杨守梅老师“用书本敲打学生”绝对算不得惩戒措施。
其一,用书本敲打学生不可能是教师在理性的状态下实施的教育行为。不难想象,这一行为动作只是教师愤怒情绪的宣泄。无论家长还是老师,在不理性的状态下采取的任何措施都谈不上教育。当一个老师不顾学生的尊严,面目狰狞,肆意辱骂学生或打头扇脸,用脚踢踹学生的身体,都不可能起到丝毫的教育作用,反而会让教师斯文扫地,尊严尽失。这样的教师或许会让胆小的学生一时感到害怕,但不会让他们心悦诚服,更不可能赢得学生长久地敬重和爱戴。
其二,前面已作分析,用书本敲头可能会出现无法预估的严重后果。当施以惩戒的手段可能会造成对学生身心严重伤害的,与教育的初衷一定会背道而驰。
其三,哪怕是教师拿书本敲学生的头本意不是要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也不行。曾经有一名教师喜欢拿着细棍教鞭上课,课堂上在对某个学生进行指点时,一不小心戳到了突然转头的另一个学生的眼睛,后果很严重。所以哪怕是一些不经意的习惯和行为,我们做教师的也要格外谨慎地对待,以防万一。
学生犯了大错,严厉一点惩罚他们是说得过去的,但惩罚方式绝对不应该是随意打骂。冷静地坐下来跟学生好好地分析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怎样严重的后果和负面影响,他们才会更容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做了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要努力修炼平和理性的处事风格和善于沟通的智慧。在教育惩戒细则还没有正式颁布之前,我希望教师同仁们在工作中一定要善自珍重,不要在当前“不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法治环境下,稀里糊涂地触了戒律。
不打不骂就等于对学生不负责,是完全错误并且荒唐的一句话。那些靠“比凶斗狠”逼迫压榨学生出分数的做法根本不值得提倡。
保护好学生的求知欲望,努力培养学生对学习的兴趣,让学生对学业和他们的未来充满信心,才是一个教师对学生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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