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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原来这么小,有缘的人总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高中时,没有想到,红与我是同班同学,我们又见面了。整个高一年级,由于顺路,每天放学我们一起走。我是一个喜欢聊天的人,我们每天有聊不完的话题,高二时,红骑自行车上学,我们不能一起走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慢慢地疏远了。
这时候,她已经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的家境好,衣服颇为时髦,身高窜到一米七,剪着学生头,她还是小时候的模样,她剪着齐眉毛的刘海,刘海正好在眼睛之上,很好地遮挡了她单眼皮的缺陷。
当时男生看女孩子的美,大多数以衣着来评判。女孩子三分靠长相,七分靠打扮。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豆蔻年华,只要稍作打扮,谁都是一朵娇艳美丽的花朵。在时尚衣服的陪衬下,她清秀出众,是众多男生的梦中女孩。
我因为家境贫寒,穿的都是姐姐穿旧的衣服。又因为小时候贪玩,整天在阳光下疯玩,皮肤黝黑,直到十八岁以后,皮肤才稍微有点转白。我虽然相貌也不差,但是与红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我皮肤黝黑,红皮肤白皙,俗话说得好:“一白遮百丑”,所以不少男生倾慕红也在情理之中。
我们读书时,男生女生是不讲话的,偶尔因为某种原因讲一两句话,也是脸红到了脖子根,都怕羞地很。
一位男同学斗胆写了一封情书给红,红很骄傲地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嘲讽了那位男生。这件事,男生起哄,女生窃窃私语。那位男生当时是什么感受我们不得而知,是为自己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骄傲?还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呢?
高中毕业那年,我们这群每天心思不在课本上,到处疯玩的人,在高考中,几乎无一人幸免,都名落孙山。全班只有两位同学考上了大专,是班里最刻苦最勤奋的同学。
我们的落榜,两位同学的榜上有名,在往后的生活中很好地验证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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