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伟艺律师
关于借条,想起一个段子。
有一个新手去要债的时候,把借条拿出来对着债务人说:“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你欠100万!难道你想赖账?”
债务人表示确实没有那么多钱,他威胁道:“哼哼!别怪我没提醒你!明天再交不出钱,你的房子就像它一样。”然后,他掏出打火机就把借条烧了……
要债干出这么傻的事情,现实中应该是很少见。但是,现实中没有借条的情况还是很常见。上个月我一共接到关于借条的4个法律咨询,其中有3个没有借条,另一个有借条,但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这几年经营企业的朋友咨询民间借贷的也不少,或许是因为找他们借钱的人也多。但咨询的时候,往往是需要维权但又有一些困难的时候。这些困难,往往是源于当初关于借钱时遗留的一些问题。因此,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关于借条的那些遗憾。
1.没有签借条
没有签借条的事情,主要还是发生在亲朋好友、同学同事等“熟人”之间。之所以加引号,是我们发现有的其实也没那么熟。
但毕竟是认识的,有些还有一些关系背书,加上借的钱不是很多,就不好意思说要写借条,更别说是签借款合同了。
这种情形的借款,标的额一般是几千、几万、几十万。会来咨询律师借条的问题的,主要是几万到几十万这个区间。可能因为太低了没有花钱请律师的必要,而再往上就是几百万了,一般会签借款合同。
我们在往期的文章中分享过,合同文本不等同于合同,没有合同文本也不代表没有合同关系。因此,没有借条,也不代表没有建立借款关系,我们还是有不少办法能够去证明。
但是,没有借条确实是让人比较遗憾。因为我们在接受咨询中发现,没有借条的客户,往往缺的不只是借条,很多有效的证据可能都没有,虽然也有办法,但是后期维权成本要高很多。
2.没有交付凭证
都2019年了,其实付款基本都是有凭证的,例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等。但还是有些人,是一次性给几万块现金,但没有签收条,也没有在借条中确认对方已经收到款项。
这样的操作,风险比较高,因为对方完全可以抗辩说,借条是签了,但是你还没给我钱啊。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给钱了才生效,没给钱就没生效。而且,债权人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是不是给钱了,是债权人来证明。
从这个角度来看,能不能证明自己给钱了,比借条更重要。
3.已过诉讼时效
所谓诉讼时效,可以简单理解为请求法院保护的时效。以前一般诉讼时效是2年,按照民法总则的最新规定,2017年10月1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超过诉讼时效,就意味着已经3年没去要过债了。而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保护,是因为没必要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然,这是简单形象一点的说法,诉讼时效还有很多详细的规定。
上个月超过诉讼时效的那张借条,客户问我能不能去起诉,我的建议是先不起诉。因为如果直接起诉,对方又主张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他的诉求请求就会被驳回。加上诉讼一般是“一事不再理”,以后要债就真的只能靠自己了。
所以,他需要先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建议他先找对方谈,再给一个宽限期,看能不能重新签个东西,好在对方同意了。如果对方不同意,而且也知道这个事情过了诉讼时效了,那么要债就会很困难。
4.没有对方的准确信息
上个月第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的咨询,咨询的朋友就没有对方的准确信息。
找他借钱的是他多年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借了对方2万块,但是现在联系不上对方了。
他没有签借条,没有保留对方的身份信息。虽然有对方的手机号和微信,但是已经联系不上对方。由于太久没联系,对方电话也没接听,甚至都不知道那个手机号还是不是原来的主人。
没有对方的准确身份信息,立案就很困难。加上案子本身标的额较小,但维权成本较高,这个咨询的朋友就比较纠结,我给他的建议还是先想办法联系上对方,至少先想办法确认一下对方的准确身份信息。
5.借条“消失”了
开头那个段子,借条消失是因为他自己烧掉了。我们在实务中没遇到过这么操作的,但是有遇到过借条找不到的。
如果借条找不到,那么,很多信息证明起来就会比较困难。
例如,对方的准确身份信息能不能提供,借条中约定的利率是多少,有没有担保人,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等等。
虽然也有一些办法能够补救,例如用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进行佐证,但是,未必能够佐证全部的信息,而且聊天记录等证据还需要进行一些处理,维权成本高很多。
6.借条内容存在问题
借条内容存在问题的现象比较多,这可能跟借条的使用场景有关。
借条多用于熟人之间,相对没那么“较真”,而且又不是专业放贷的,往往也没什么经验,加上借钱一般来得突然,写得“仓促”,有的手写一两行就算“交代”了。
也有客户提过,熟人之间借钱,拉不下脸,能签借条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先咨询律师,再草拟一份“完美”的借条了。
这种情况下,借条内容确实容易留下一些遗憾。
比如说,有的把借条和“欠条”“收条”搞混了,有的没有留下对方的准确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有的口头约定了利息但是借条中没有注明,有的已经交付款项但没有注明或者实际交付的方式与借条上写的不一样,有的有担保人但是签字的时候没有注明担保人身份等等。
这些遗憾,有的会成为后期维权的障碍,甚至造成不少损失。因此,还是建议在“给钱”之前,准备好一份较为完整的借条。毕竟,“给钱”之前还是优势地位,提的要求对方也容易答应,“给钱”之后就不一定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