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结婚了,你来吗,戒指还是我在戴。
就在刚刚,程宣给我发了这条短信。
他还记得我喜欢以短信的形式联系,我不喜欢一切社交软件,只喜欢急事短信,无事邮件。
我今年二十岁零九个月,程宣二十七岁整。我认识程宣的时候才十六岁,那一年,程宣二十三。认识他的第一年,他不爱笑,我也不爱笑,他刚刚大学毕业,在杂志社实习,工资少,工作累。那一年做写手,他负责我的稿件审核,时常揉乱我的头发,告诉我十六岁的姑娘要学会微笑,不要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那时候性子很冷,不擅交际。
认识他的第二年,他工资翻倍,工作稳定,我升高二,性格仍淡漠疏离,偶尔冲他笑,去见他的时候会很认真的化淡妆。他无名指上戴着复了整一个指节的蓝宝石戒指,他从他在的城市坐高铁来我的学校看我,给我带我爱吃的零食和喜欢作者的新书,我握著他的手,问他为什么要戴戒指。他说他不喜欢钻石过硬的光芒,相比之下更喜欢蓝宝石的柔媚。我说我也是。他说他想把这枚戒指送给他想娶的女孩,告诉她他爱她。我说,Alors,jevoussouhaitelebonheur.那是他曾经教会我的一句法语,意思是,“所以,我祝你幸福。”
认识的两年零三个月那一天,收到他寄给我的快递。那一枚蓝宝石的戒指躺在戒指盒里面,戒指上绑一根字条,字是他的。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可以等你长大。
我把快递盒重新用胶带封好。原封不动寄回去还给他。
太过年幼的女孩不应该太过大胆,这无关爱情,也无关后悔与否,这是一个女孩在还未有能力对自己行为负责时候的自我保护。
程宣给我打电话,我们都沉默,沉默了整整五分钟,他终于打破沉默,他问,张小合,你有没有在某一次喝醉的时候喊过我的名字。我说,有。程宣又问,你有没有想对我说的话,我听着。
我说,程宣,每一个出现在我生命里的男人,我都认认真真喜欢过,但是我没有办法去爱,喜欢是可以分给很多人的,但是爱是攒了很多份喜欢之后学会责任和付出的感情,因此我在等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人的出现,哪怕会爱的遍体鳞伤。所以,对不起。
程宣在电话那头用他略有沙哑的嗓音说话,他说,张小合,你会成为我心里一辈子都抹不掉的伤痕,但这不是你的责任。你的出现于我而言是一份永恒,Alors,jevoussouhaitelebonheur.Jet'aime.所以,程宣也说了那句法文,“所以,我祝你幸福。我爱你。”
程宣消失在我生活世界之前,发给了我最后一封邮件,五分钟之前,我刚刚点开阅读。
我不知道该不该去他的婚礼,我不知道我想不想看到他要娶的那个女孩,我不知道现在的我是不是他想见到的模样 。我也不知道,程宣的婚礼是不是会放《梦中的婚礼》,那是我说过的我想要的婚礼乐曲,那是我最喜欢的音乐。
最后一封邮件里,程宣说,张小合,无论以后的日子你过得如何,我懂,你内心里,仍旧是那个淡漠疏离的灵魂。
他的婚礼我没有去。因为这个世界上,聚散离合终有时,历来烟雨不由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