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洛阳令董宣嫉恶如仇,被讥为“强项令”,却名震朝野,流芳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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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宣东汉董宣任洛阳令的时候,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家有个恶奴,在洛阳西市杀了人,被董宣带领差役当场正法。因此事他落下“强项令”外号,却被写进《后汉书》,流传至今。
一、秉公执法受到光武帝刘秀的重视
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国(今河南省杞县南)人。
他学识渊博,刚正不阿,精明能干,受到大司徒侯霸的器重。侯霸把他推荐给光武帝。
董宣应荐出来做官以后,政绩显著,逐渐升迁为北海(汉代诸侯国,今山东昌乐县西)相,相当于一个郡的太守。
董宣就任北海相以后,秉公执法受到光武帝刘秀的重视。
当时,京都洛阳是全国最难治理的地方。
聚居在城内的皇亲国戚、功臣显贵常常纵容自家的子弟和奴仆横行街市,无恶不作。
朝廷接连换了几任洛阳令,还是控制不住局面。
最后,光武帝刘秀决定任命年已69岁的董宣做洛阳令。
二、处理湖阳公主的家奴行凶杀人案件彰显品行
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家有个恶奴,仗势欺人,在洛阳西市杀了人。犯事后,他躲进公主府内,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洛阳府的衙役们谁也不敢闯进公主的府中抓人,杀人犯在公主的庇护下,逍遥法外此事很快就传遍洛阳城,人们对此颇为气愤,议论纷纷,都拭目以待,看此案如何发展。
这对董宣来说,无疑是一个挑战。他没有考虑个人安危,一心要惩办凶手,伸张正义。
他派人暗中监视凶手的动向,寻找时机,准备将其缉拿归案。
那个匈奴在公主府中躲了几天,听到外面没了动静,以为安全了,就大着胆子坐上公主的车子,随她一块到城外游玩。
董宣探知此情后,立刻带人抄小路到公主车马必经之地设伏。
当公主的车马到达时,董宣手持利刃,突然站在路中,挡住去路。
公主大惊,怒声喝道:“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竟敢阻拦我的车马?”
董宣大声答道:“回公主,本人就是是洛阳令董宣,特来缉拿在逃杀人犯,请公主将凶手交出!”
这个湖阳公主十分高傲,根本就没有把洛阳令放在眼里。
董宣祠堂她傲慢无礼地说:“你身为县令,不顾朝廷律法,竟敢手执凶器,拦劫我的车马,该当何罪!”
见公主有意包庇家奴,董宣义正词严地说道:“公主家法不严,致使家奴无视朝廷法律,在闹市上无故杀人,本来就要承担一定责任,现在又公开包庇杀人犯,更是错上加错!自古以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你的家奴了!请您交出凶手,免得卑职惊了您的大驾!”
湖阳公主见董宣不讲情面,恼羞成怒,蛮横无理地嚷道:“即便是我的家奴杀了人,我就是不交出来,你又敢怎么样?”
见此情形,董宣觉得说什么也没有用处,就命令差役从公主车上把那个恶奴揪下来,当场正法。
三、“強项令”让权贵缩颈,恶霸敛手
湖阳公主被这个场面惊得三魂出窍,立即调转车头,直奔皇宫,哭哭啼啼地到刘秀面前告了董宣一状。
光武帝刘秀素来和姐姐湖阳公主感情颇深,听了姐姐的哭诉后,勃然大怒,立即派人把董宣传来,不容分说就命令侍卫把他拉出去活活打死。
董宣毫无惧色,从容说道:“请陛下允许臣临死时说一句话!陛下以圣德而中兴汉室,现在却袒护姐姐纵奴杀人,今后还怎么治理天下啊!不用别人动手,臣自己结束这条老命就是了!”
说罢,董宣就撞向殿柱,顿时血流如柱。
再说,刘秀听了董宣的话以后,也有所醒悟,怒气已消了大半,便即刻命令殿上的小太监死命地拉住董宣,不让他寻死。
不过为了照顾姐姐的面子,刘秀还是对董宣说:“只要你现在给公主叩头赔罪,我马上免去你的罪过,释放你回去。”
“臣依法办事,没有什么罪过!”董宣固执已见,拒绝答应。
见董宣如此“冥顽不灵”,刘秀也觉得自己实在是无法下台,心头怒火又起,喝令侍从把他推到公主面前,强摁住他的脑袋,逼其叩头。
不料董宣两手撑地,就是不低头,刘秀深深地被他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打动,于是笑着对公主说:“弟弟现在身为天子,做事不能胡来……”
立即下令,释放了这位“强项令”。从此,洛阳城一片安宁,权贵缩颈、恶霸敛手。
时人送给董宣一个雅号“卧虎”,并广为流传起一句“箫鼓不鸣董少平”的民谣。称颂董宣执法公正,无不平之事,百姓用不着击鼓鸣冤了。
董宣以其德行为本的为官节操,赢得了百姓的真心拥戴;据理力争,使皇帝也无法奈何于他。
正是这种“德”让他为人正气凛然,不畏权势,执法如山;使他备受世人的敬仰和赞誉,千古流芳。
史长河中,无数仁人志士、英雄豪杰之所以能够为官清廉不畏强权,“发一分光、放一份热”,无一不是因为深受董宣这种德行为本思想感召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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