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时候姐姐转发了一篇文章--《难产孕妇跳楼身亡》。
我不知道是什么深仇大恨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下跪也不答应减轻她的痛苦。我想请问一下这位男士:
她是你婚礼上答应牧师要一生守护的姑娘吗?那些冠冕堂皇的誓言呢?
那些举案齐眉的日子此时都烟消云散了吧?
余生的日日夜夜你会突然想起备受煎熬吗?有一天你会后悔吗?
... ...
我觉的我有太多的疑问想要咨询一下这位丈夫。人要薄情寡义起来都能让你刷新下限。
姑娘,要很爱一个人才会心甘情愿塔上性命为他生孩子吧?要被现实打败到心灰意冷才想到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吧?才不想让宝宝看见这世界的嘴脸的吧?
可是,何苦呢?这世界从来就不是美好或残酷的,你给这世界的定义完全是取决你在这世界遇见了什么人?我没有经历你所承受的所以不能感同身受,但是我想说你还有爱你的父母呢?宝宝他还没见过妈妈呢?你不可能一直遇人不淑的!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细思极恐,原来每个女性都有一段生命被别人掌握的时间,于是,我愈加的不想结婚了。
首先,我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位母亲。我也有求生的欲望,为什么因为一句“顺产对孩子好”就把我的人身安全置身度外。况且剖腹产对宝宝的影响真的有那么大吗?
无独有偶,之前朋友跟我说过一起由于顺产刨腹引发的事情。因为朋友是学习护理的,实习的时候遇见过一位难产的孕妇,当时是被吵吵闹闹的争辩吸引到的。
当时孕妇已经疼的不能说话,或者说是遇到这总情况已经心寒到不想说话,只是一直哭泣。而婆婆在旁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重复着:
“我们以前都是这生的,干嘛花这些冤枉钱?”
孕妇的老公居然像事不关己一样在旁边冷眼看着这一切无动于衷。我听到这里真想骂一句“去他妈的”。
好在孕妇的妈妈后来火急火燎的赶到场:“钱,我们出,你们签字就行,多的费用我们来给。”这时老公才悻悻的签了字,继而直接头也不回的走了,连换病房时收拾东西都没有搭把手。
多可笑啊?孩子生下来是跟着女方姓的吗?以后好意思跟孙子或者孙女说当初多亏了姥姥的三五千块,不然你就死在娘胎里了!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那些咄咄相逼的婆婆你能保证以后老了不用儿媳吗?人的感情是相互的!
当时,同学是和家人一起去实习的医院报道。看了这件事朋友的家人表示,如果以后遇到这种人,孩子生下来直接回家,孩子都不给他们看一眼。
女人一生,最怕爱错人。怕那个愿意与之生儿育女的人,是个不顾自己生死的人。
所以,我不懂。难产的时候为什么要征得老公的同意才给手术。万一老公有外遇蓄意谋杀我怎么办?有什么事,请未成年之前找我的监护人,成年之后找我本人,本人神志不清找我的监护人好吗?就算宝宝有一半是老公的,可是有一半也是我的。凭什么全部听他的?而且还是我生,他有什么资格决定两个人的生命?
树叶的一生只是为了归根吗?我这一生就是为了给你生个孩子吗?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且时间不可逆流,只愿逝者安息,下辈子嫁给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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