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最好的我们》,俨然已经哭成了狗。
剧里的高一五班无限让我回忆起我曾经的那个高一五班和我曾经的小伙伴们。
那时,我们有一本《五林外史》,记录了同学和老师平时各种有趣的对话和小故事。里面全是些“珏姐的裤子破了”、“淳姐要吃枣泥麻饼”、老师和同学的种种口胡系列故事集。
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到过一个那样空前凝聚的集体——看电影一个班集体活动包场;去唱歌点最大的房间把全班人都塞进去;去吃烤肉就占满整个店的半壁江山...
高一的狂欢节,我们班四个女生告白失败。气氛凝结到顶峰,所有的女生在那天晚上篝火晚会的光下哭的泣不成声。但就像简单说的那样: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
那时候我们都好纯粹好勇敢,勇敢到我虽然英语差到几乎次次吊车尾却还是为了喜欢的那个男生出国坐交换生,也曾对着他大声地说出:谁暗恋你了!我是明恋好不好!
但这样的纯粹和勇敢并不保鲜,早早过期。所以,才会格外喜欢谢春花的《借我》:
“借我十年
借我浪迹天涯的勇敢
借我说的出口的旦旦誓言”
余淮像是一个初恋的梦想,是我们生命里花了最多最多力气去靠近去爱的那个人。也许我们不像耿耿那样幸运可以三年同桌那样的靠近,但是心里却为他挖出了一大片空地,给他建一个大大的玫瑰园,一想起就觉得甜甜的刺刺的。
我的同桌二妞喜欢我的小老乡,一恋就是好多年但是却没有后续的发展。后来二妞考去了澳洲的大学,小老乡找到他喜欢的那种“纯洁”的女朋友,他总说我们这些女生太污。二妞也交了一个体贴的男友,但还是在听说小老乡想去听马頔演唱会的时候拼命托我买票牵线带她一起去听。后来我问过她一个问题:如果小老乡现在回头找你,你愿意抛弃一切,和他在一起吗?她想了想跟我说:愿意。她后来又跟我说:可是他永远都不会回头找我,所以我也永远不可能跟他走。我知道这是一个不存在的命题,但是提出的时候还是会把它当成真命题去思考。
我想起最后的最后,耿耿还是选择了余淮。也许女生总是太恋旧太容易怀念,而回忆永远美过生活。
B2是那个很喜欢物理老师然后很用力很用心学物理的女生。虽然比我这种物理咸鱼要棒一千倍,但是高二选科的时候,物理老师不许她选物理气得她一下课就哭着打电话给妈妈告状。当时我听说觉得好笑,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苦涩。
看到耿耿、贝塔、简单她们因为分班而难受得不要不要的时候,突然竟然觉得好遗憾。耿耿也遇到过出不出国这道选择题,她选了否,我选了是。
我问过小松鼠:你想不想出国呀?感觉出国以后日子会比这里轻松很多。
小松鼠说:想是想的,但是我舍不得这里的同学们。
于是我铁石心肠地一走了之。
曾经,我总以为距离和时间都不是事,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伟大而纯洁的友谊。但是事实总给我们当头一棒。眼睁睁地看着曾经熟识的同学渐渐疏离陌生,我就安慰自己:毕竟你有新朋友、毕竟你学到了很多、毕竟...瑕不掩瑜。但实际上,失去的,已经太多太多了……
我当时总喜欢站在上帝视角,看不起我那个只在美国待了一年就逃回韩国的室友,不理解那些婆婆妈妈的不舍情长,批评别人:人不能不向前看向前走。但是一回头,发现自己的青春全喂了狗。
致青春,我走的最急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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