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盐城一公公醉酒,在婚宴现场当众强吻儿媳,致使婚礼双方家人现场斗殴、公公跳楼自杀”的传闻刷爆了朋友圈和各大媒体,随后媒体及时进行了辟谣。2月27日,该事件当事人也授权律师发布了严正声明,称现场为“表演”动作,不是亲吻。
虽然事情的真相已经揭晓,我们也无意再去打扰当事家庭,但回想近年来媒体上屡屡报道的婚礼中出现的伴娘被猥亵、轮奸事件,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在现在文明程度如此之高的现代社会,为什么“闹洞房”却演变成“洞房闹剧”?传统婚礼的闹洞房等习俗究竟应不应该保留?

闹洞房又称“逗媳妇”、“吵房”,始于秦汉时期。在迎亲的当天晚上进行,无论长辈、平辈、小辈,聚在新房中,祝贺新人,戏闹玩笑。
关于闹洞房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古时迷信,在新婚夜为驱邪避灾,众人聚在一起嬉戏使鬼怪不敢靠近。另一种,古时成亲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前男女双方基本不会见面,因此在成亲当晚共同应对亲友的嬉闹,以促进关系,再者,破除一对新人的羞涩心理,甚至有些游戏与性挂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闹洞房也算是性启蒙,是新郎新娘实战前的“演练”。

当前,各地闹洞房习俗不尽相同,从城市来讲,很多举办婚礼的新人都会选择西式婚礼,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共同见证一对新人喜结连理,洞房时间自是留给新人,不作打扰。但有些欠发达地区或者农村地区,还保留着闹洞房的习俗,这也就给心怀鬼胎的人有了浪荡的机会,名为闹洞房,实际则成为少数人的性聚会,打着传统的幌子干着低俗龌龊的事情。
之所以洞房闹剧还在上演,除了少部分人自身素质的低下,这与男方家人的纵容也是分不开的。从有些男方家人眼中,嫁入其家的新娘子,就是来当牛做马的,闹洞房正是给下马威的机会,其中所蕴含的女权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

闹洞房作为一项历史传承,其中承载的家人亲友对新人的祝福决定了其存在的合理性,通过某些仪式来表达对长辈的尊重,对子孙繁衍的美好期盼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带有驱除鬼怪、性启蒙意味的项目已经没有其存在的必要。而有些对新郎、新娘、伴娘等带有侮辱性的项目,更是应当严厉禁止,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也应当依法追责。
社会进步,就是要在继承传统的过程中摒弃糟粕,保留精华,锐意进取。我们在尊重历史和继承传统的同时,应该有甄别善恶美丑的能力。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关系着两家人的幸福,如果因为一场“洞房闹剧”而造成对两家人的伤害,那就太得不偿失了。希望今后不会再看到洞房闹剧的报道,更希望因闹洞房引发的犯罪问题不再出现。

(注:以上图片均来源网络,与事件本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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