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恒洋TV直播的是张春梅律师的课。她讲的主题是:民法典—如何用法商智慧守护婚姻家庭
每次听张春梅律师的课,都很涨法律知识。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我就是个法盲。真的多亏恒洋TV,让我们能够听到这么优质的法律课程。
今晚的课程,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以下四点:
1.懂法,学法,普法,人人有责。
杭州杀妻案,弄得人心惶惶。春梅律师说很多人不懂法律,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所以有的人会采用武力。一个用法律,一个用武力,哪个人会给你更大的安全感呢?肯定是会用法律的,对吗?所以不止我们要懂法律,用法律,也要传播法律知识,让更多人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对自己,对他人的最大保护。同时也是带给彼此更大的安全感。社会的进步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2.哪些财产属于我们的婚前财产呢?
春梅律师通过案例,让我们明白了,界定和分清婚前婚后财产非常必要。王女士的父母在婚前给她买了一套100多万的房子,婚后,为了购买学区房,她把这套房子卖了,卖了300多万,这增值的200多万是属于王女士个人的,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界定的方法,就看婚后有没有对这部分财产投入时间和精力,例如进行翻修,购买了非常昂贵的家具等等,如果没有的话,这部分增值是由于市场的关系,那是属于王女士个人的财产。
婚后购房的这300多万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是属于夫妻的呢?如果做到专卡专用,能够证明这300多万是卖房的300多万。买房的时候,又是用了这300多万,那这300多万就是属于王女士个人的,如果没有专卡专用,不能界定,那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属于婚前的财产,有以下四方面:
1).一方婚前的。(婚后不混同的,能说清楚的)2).身体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赠与协议明确写明了是赠与一方的。
3.婚内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夫妻拥有共同的支配权。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赚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前拥有的股权,在婚后获得分红,也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婚前获得的原始股,没有动。没有付出时间,精力,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炒股亏了,算自己的。赚了,是夫妻共同财产。
4.赠与协议需不需要公证?
如果受赠人,担心赠予的人反悔,就去公证。如果不担心出现这种情况,不公证也是有效的。没有公证的赠与是可以被撤销的。
给孩子的房产,要尽早做公证和过户。隔代是可以赠与的。
以上就是我今晚的四点收获。一个小时的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干货满满,让人意犹未尽。期待再次听到春梅老师的课。
我是乾坤未定,命硬黑马6班9队的副班长罗娜,让我们一起相约收看每晚的恒洋TV直播,不断升级思维,不断实战,由此开始,成为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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