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终于租了下来,没想到女房东是我以前的语文老师。可惜人家不记得我,谁让咱学习成绩差,又很内向,混得不怎么样,毕业后也没和老师保持联系。
当年上学,语文老师应该是大学刚刚毕业没多久,隐约记得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茉莉花味。很多男同学最喜欢找语文老师问问题,我学习成绩太差,没有问题可问。
今天有个小插曲,那就是租房合同,双方签字,写明租金多少,欠款金额多少,押金多少等等。当然,这是好事。其中一份合同上手写金额数,她不小心写错一个数,在上面略微涂改一下。
我和老婆觉得没啥,谁知晚上语文老师给我老婆发微信说:合同上有涂改,属于无效,对你们两口子不公平,再重新写一份吧,看哪天有时间重新签一下!……(省略若干句话)
难道怕将来有纠纷?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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