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遇到好的文章我都舍不得把它读完,我一字一字的去看,体会当时作者的心境,每找个一篇适合我心境的文章都让我雀跃好久。
我读的书很少,我从高三才开始算是真正的读书。每个月会从生活费中扣除大约十分之一去买书,拿出十分之一去唱歌,还有大约十分之一去收集笔和一些纸币。高中的时候我特别喜欢买笔,各种各样的,奇形怪状的都有。摆在桌子上,也不用,静静看着它们就觉得挺好。还喜欢收集纸币,用五块钱换别人一张红色一元的是我经常干的事。还经常拿着一元钱去宿舍楼下面的小超市换两角的纸币,那十分之一就用在了这些地方。换来的纸币我都把它们捋平整,然后夹在我新买的书里。
我喜欢唱歌,但我歌声并不好听,也就是唱多了只能说并不刺耳。高一毕业分班后遇到一个舍友,也是特别喜欢唱歌,因为有共同爱好所以走的比较近。我们一个周只有周天下午放三个小时的假,我们用一个小时时间洗澡,用两个小时时间去KTV唱歌,每个周都是这样,一直持续到高三毕业。
除了每周末固定不变的唱歌以外,高三时候唯一的一个乐子就是玩魔方了,我的魔方也是一个舍友教的。从拼一面用十几分钟到后来六面拼成只用几十秒,那种自豪感无法言喻。我们三五个人经常在课下比赛看谁拼的快,旁边总是一群围观的人。后来我们几个人比赛拼魔方被我们班主任逮到了,从此我们唯一的乐子也就没了。
我还记得第一次被班主任逮到玩手机让我回家反省的时候。当时由于各种原因之前的班主任不带我们了,换了一个比较严厉的班主任。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上任的第一火就是从我这里烧起来了的。当时我有一个习惯,每天早上起床时手机里都要放着音乐才能起来,以前从来没有老师大早上去宿舍叫同学起床的,他刚上任第一天就直接来了男生宿舍,我手机放着外音,他推开门,已经来不及关了,手机里还响着“可惜不是你,陪我到天明……”。处罚是让我回家反省一周,然后我在网吧待了一个星期,度过了我人生中最苦逼的一个星期,然后第八天乖乖的去上课了。
其实我不是不爱读书,我只是不爱读课内书,课外书我还是比较喜欢的。受我姐的影响,我小学就看过《少年维特之烦恼》《麦田里的守望者》此类名著,但当时只是看故事,对文学并不了解。高三那年是我的一个蜕变,并不是指我的成绩,我的成绩一直保持中间偏下,几乎没变过。变化的是我的心境,原来看书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境。我开始喜欢站在窗台看外面的风景,下课站,吃饭站,只要一有时间就到窗台那里。这一切都缘于一个叫陌上桑的人,她喜欢顾城的诗、顾城的画,喜欢给我讲张爱玲的文章,喜欢给我讲三毛的荷西的爱情……
现在,我也喜欢顾城的诗,喜欢看张爱玲的文章,我也给别人讲三毛和荷西的故事,只是山河依旧在,故人却不复还了。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民谣却弹不出一首歌曲的我,一个经常读书却写不出一篇文章的我,一个梦想浪迹天涯却又放不下生活中羁绊的我。
希望你慢慢的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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