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我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分别是洛晴雯和李扬。
在我们三个人里,晴雯的家庭条件是最好的,不折不扣的官二代,她不仅长得漂亮,性格看起来也很平易近人,我知道,李杨已经喜欢她很久了。
不出所料,在高考分别的时候,两人不顾家庭的阻碍谈起了恋爱,在当时可谓是轰轰烈烈,成了红极一时的佳话。
高考刚结束,他们二人就迫不及待的相约一起去南方小镇游玩,据说晴雯家里在云南最南边有一处房产。
也是李杨曾多次在晴雯面前表示想去云南看看丽江山水,所以我想大概是晴雯依着李杨的喜好去的吧。
起初,他们也曾邀请我一起同去,反正房间够多,晴雯也特别希望我能和她一起拍些漂亮的照片,听说那边风景空气都不错。
但当时正赶上我姥姥的忌日,我必须要回趟乡下祭奠,所以只能委婉地拒绝了她们。
我的家乡在一个不知名的山沟沟里,有幸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学校是我的福气,也是我努力学习的结果。
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们很久都不回家了,姥姥是我唯一的亲人,可惜她在5年前意外坠楼去世了。
从乡下回来十天后,晴雯和李杨从云南回来了,我提前买了一捧百合花去机场接他们。
在机场等了十分钟,终于在涌出来的人群里看到了无比般配的两人。
李杨虽然跟我一样都是乡下孩子,可他的气质看上去和大城市的孩子没什么区别,185的大高个加上白净帅气的脸蛋,难怪能把学校第一富家千金追到手。
记得刚上高一时我和李杨就被分到了同桌的位置,他天生捣蛋不爱学习,还特别喜欢捉弄人,而我是老师眼里的乖乖女,学习好,长得也文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也能成为好朋友,谁说不是天意呢?
而晴雯作为高一下学期的插班生,她的到来几乎惊动了整个年级组。
她气质高雅,举止大方,长相带着一丝成熟大姐姐范,偏偏性格又很温和,这种反差感把百分之八十的男生都迷得神魂颠倒了。
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很惊喜,有一种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迫切的想跟她成为好朋友的冲动。
所以我开始留意她的喜好,经过几次“碰巧偶遇”之后,我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她高中时期最好的朋友。
想到这里,我握紧了手中的鲜花,开心的着看着她们越走越近。
“嘿~庄庄,我就知道提前给你打电话你会来接我们的,正好买的东西有些多呢~我和李杨也拿不下耶。”
晴雯说完紧紧地抱住了我,她的怀抱特别温暖,带着一股香味,是香奈儿5号的味道,而我身上就只留着一点儿肥皂香,富家千金果然不一样。
我看了看李杨身上的三个背包还有手中的行李箱,顺手把晴雯手中的水瓶接了过去,“嗯,南方怎么样?好玩吗?”
说完我把手里的百合花递给了晴雯。
晴雯接过花就跟平常一样用力地闻了闻,她有个小习惯,特别喜欢收藏香水,她的卧室里没有书本,没有布娃娃,只有一排一排的香水架子。
据我了解,里面有几瓶很有收藏价值的香水,一瓶都能买一栋我们乡下的小洋楼了。
天生喜欢香水的她也很喜欢鲜花,所以我们租的公寓里,每天都有三四瓶鲜花摆着。
每次送她花的时候,她都要用力闻一下,她说这是她对我的尊重,但这么高雅的事,我这个俗人怕是搞不明白的。
“又是花,每次你都是送雯雯这么廉价的东西。”李杨在旁边站了好久,也越来越不耐烦了,他的性子就这样,就算和晴雯这么温柔的女生在一起也没什么改变。
晴雯装作不经意地掐了他胳膊一下,啧,我看着都觉得疼,平时别人瞪他一眼他都要上去把人揍个半死的李杨,这会儿却不生气,表情讨好地拉了一下晴雯的手。
果然晴雯很吃这一套,她很享受这种驯服野兽的感觉,也特别沉迷于这种上位者的感受。
我把他们俩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两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我还在这儿呢,这就开始打情骂俏啦~”
话音刚落晴雯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看来他们在云南的旅行很愉快,再看李杨,他就像没听见一样,眼神乱飘,左顾右盼,好像有什么心事。
我知道,他的家庭条件很差,听说他有一个酗酒赌博的父亲还有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母亲。
也许是他家里出了什么事,不过这种私密的事情我还是不要主动去问了,李杨的性格高傲别扭,自尊心很强,是个很要面子的人。
快到吃饭的时间了,我走上前拉住晴雯的手,一边走着一边轻声询问他们旅途中的新鲜事。
晴雯就像个天真的小姑娘似的,跟我一五一十地讲述南方空气多么清新、风景多么美丽,中间还时不时地埋怨李杨,说他像根木头,期间还消失了两天,说是给她准备惊喜,结果就只是做了一个漂亮的花篮。
我诧异的回头看了一眼李杨,他依旧心不在焉的跟在身后,仿佛并没有听到我们说的话,可是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可不是会做手工的人。
坐上提前叫的出租车,我们没多久就到了公寓,我看着比以前宽敞许多的房间,心里一阵舒畅,这可比我以前那像鸽子笼似的房子大了不知道多少。
因为家里离学校特别远,而且大城市学校的住宿费居然比租房的费用还高,所以我果断地搬了出来。
最开始我能租到的只是一个又小又挤的单身公寓,可没想到晴雯也从宿舍搬出来说要一起合租,然后她就租下了这个三室两厅的房子,她找了个很牵强的理由说是两个女生不太安全,让李杨也搬了进来。
名义上是我们一起合租,其实是为了方便她和李杨约会,我心里清楚但不戳穿,情侣刚开始不都是这样甜蜜美好的模样吗?
当然了,租房子的钱是晴雯出的,我负责做饭和收拾屋子,而李杨负责照顾晴雯的心情,虽然听起来挺奇怪的,不过三个人的友情往往都是比较怪异的。
原以为我们会过着平静的日子直到大学毕业,可是李杨自从云南回来后就很不对劲……
凌晨三点,被渴醒的我去客厅倒水,刚打开卧室门就看到冰箱旁边立着一道黑乎乎的身影。
没有灯光,没有声音,只有冰箱里的指示灯发出了微弱的一点亮将那个黑影照的稍微清晰了一些,看身形是个高大的男人。
那独特的发型让我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李杨,大半夜的他不睡觉,鬼鬼祟祟在冰箱前面干什么?
带着搞恶作剧的心思,我轻手轻脚地朝他走了过去,可还没等我出声吓唬他,就瞧见他站在冰箱前手里拿着一整块排骨,嘴巴一张一合动作僵硬地啃着。
“咔哧”“咔哧”
离得近了,一阵咀嚼食物的声音也传进了我的耳中。
由于站在他的身后,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从侧面一点看到他沾满鲜血的双手和下巴。
晴雯对食材很讲究,多年的优渥生活让她一口就能吃出来食物的新鲜度,所以那块排骨是我一大早就去早市买的,那是现杀的猪排,上面还残留着血迹。
看到这惊恐的一幕,我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小腿因为紧张不小心碰到了桌子,险些摔倒,好在没有弄出声响。
就在我颤颤巍巍的快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李杨持续啃食的动作突然一顿,难道他听到了?
见此情景我毫无犹豫的迅速转身扭动门把手,抬脚关门上锁动作一气呵成。
当我背靠着门,试图平复那颗已经受到惊吓的心脏时,寂静的深夜里,突然响起了一阵阵敲门声,不紧不慢地传进了我的耳中。
“咚咚咚……”
“咚咚咚……”
敲门声过后安静了几秒钟,李杨低沉的声音从门的另一边悠悠传了过来。
“庄仡侨,你在门口对吗?”
听到他的声音,我的心头一紧,身上的纯棉睡衣瞬间就被汗水浸透了,后背紧紧地贴着门,双手捂住嘴巴生怕自己发出一点声响。
过了一会儿,就在我以为他已经回去时,晴雯的声音从客厅里响了起来。
“你在干什么?”
只听李杨的声音再次隔着门板清晰地传来“哦,来喝水,没开灯走错了。”
晴雯显然不相信他的话,语气带着一丝醋意质问“大半夜的你在客厅迷路?”
李杨毫不在意地解释“啊,等我喝口水就回去,宝贝你先睡,我马上。”
此时,房间里的我心脏剧烈地跳动着,门外的对话让我紧张到了极点。
我紧紧贴着门,汗水不断从额头滑落,浸湿了我的发丝。双手依然死死地捂住嘴巴,不敢有丝毫松懈。
就这样又过了五分钟,外面响起了一阵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我才稍稍放松,跌坐在了地板上。
颤抖的双手赶紧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李杨!他居然吃带血的生肉,而且他刚才的样子……好可怕!
我被吓得一整晚没睡,战战兢兢地熬到了天亮,当我在房间里纠结这件事究竟要不要告诉晴雯时,客厅外传来了两人的说话声,他们已经起来了。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出去,打开冰箱准备做饭,眼神瞟了瞟身后,那两人正依偎在沙发上说着悄悄话。
等我再一回头,诡异的感觉瞬间涌上心头,那块排骨完好无缺地放在了冰箱里,可我昨晚明明看见李杨把它撕开啃食了。
这一切难道是我的梦?我转身看向窝在沙发上的两人
“雯雯,昨晚你们找我有事吗?我迷迷糊糊听到了敲门声。”
李杨听我说完马上抬头斜睨了我一眼然后瞬间就低下头当作没事一样,可我知道,他这是心虚的表现。
“没有啊庄庄,我们昨晚很早就睡了,李杨还为我热了牛奶呢,睡得很安稳。”
晴雯说完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伸懒腰,她好像还没睡够的模样。
我自然地回了一个“哦”,转身就去厨房做饭了。
李杨凌晨吃了带血的生排骨明明被晴雯发现了才对,昨晚我一回房间就听到了敲门声,他根本没有时间把冰箱前的血迹和骨头清理干净,到底是……
“喂!”
还没等我想明白,一个声音便将我拉回了现实。
我回头一看,李杨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后,正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冷漠地盯着我。
那种感觉,就像是野兽盯上了猎物,不知何时便会将猎物撕碎。
“叫你半天了,也没听见,百香果放在哪里了?冰箱里没有,雯雯要吃。”
还是和平常一样的语气和不耐烦的腔调,如果忽略掉他眼里的红血丝,或许我会当作这一切就是一场梦。
“啊,哦,就在门口鞋架上,昨天我忘记放冰箱里了。”
李杨没再说话,直接扭头就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听到客厅里传来了晴雯的娇笑声。
我继续在厨房忙碌着,很快,三菜一汤就做好了。
糖醋排骨刚刚端上桌,晴雯就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块,她很喜欢我做的饭菜。
“哇~庄庄,你的手艺真的好棒,我感觉我家里的厨师都不及你呢。”
还没等我谦虚一下,李杨就抢在我前面跟晴雯开了口,“她做饭不是一向都是这个味道吗,对了雯雯,明天我生日,你……”
李杨没有把话讲完,但是他却用自己最闪亮的星星眼,期待地看着晴雯,完全没有他平时跋扈的样子。
说实话,他长得真的很帅气,尤其笑起来的时候,倒是有点像韩国明星李敏镐。
果然晴雯很吃他卑微讨好的这一套,满足地昂起了高贵的头颅,语气故作轻松地说:“你不是一直想有个自己的房子吗?我爸爸最近又在郊区开发了一批新的房型,送你一套怎样?”
李杨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可那光芒中却似乎藏着一抹难以捉摸的诡异。
他一把抱住晴雯,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宝贝,你对我真好。”晴雯娇笑着推了他一下,脸上满是甜蜜。
“雯雯,你爸可真有钱啊,到处开发房产。”
被推开的李杨不见怒色,讨好地恭维着晴雯。他总是喜欢有钱人的,记得高中时,我们有一个同班同学叫季征,他的父亲是警察局的高层,李杨曾多次想与他一起玩,都被他拒绝了。
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呢,呵呵~
李杨话音刚落,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看向了我,那眼神中带着一丝轻蔑和嫉妒,“诶?雯雯你还不知道吧,庄仡侨的老家就是被拆迁的,听说她姥姥还是个钉子户呢,棘手得很,可最后不也是给拆了吗?哈哈。”
晴雯听到这话,也疑惑地转头看向了我,这事她不知道,我从未开口说过。
“哦,五年前拆的。”我笑着回应了晴雯的疑惑。
五年前姥姥意外离世,开发商以房屋无主为由强拆了我们的家,那三层的小洋楼,拆迁款给了我10万,我用它给姥姥买了一块风水极好的墓地,以后再也没人能赶她走了。
李杨见我似乎不想谈及这样的话题,不屑地大声笑了起来,“雯雯,你说一条快要入土的老命换一套房子钱,多值啊,庄仡侨,你姥姥真的很爱你啊,她死了,钱可全是你的。”
晴雯听到这话,连忙踹了他一脚,眼神带着责备地瞥了他一眼,她转身拉住了我的手,“庄庄,不要听他的,反正,事实也已经这样了,你多对自己好一些啊。”
听到这话,我轻柔地笑了,是啊,人死不能复生,晴雯从来不安慰人的,我该荣幸能得到她的第一次安慰。
我学着她的样子,温和地回握住了她的手,语气平静地说:“是啊……已经是事实了呢。”
“神经病……”
旁边的李杨见我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连忙将凳子挪到晴雯边上,低声唾骂了一句。
晴雯也尴尬地收回了手,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依旧和李杨你侬我侬地挨在了一起。
临近大学的最后三天,晴雯的睡觉时间越来越多了,一天要睡上十五六个时辰,几乎每天都是精神萎靡的状态。
我提议让她去医院看一看,可李杨却说这两天累到了并不需要去,看着两人互通了一下羞涩的眼神,我也就不便自讨没趣了。
三天后,我和晴雯挽着手一起去了大一新生报到处,由于我们长期住在校外,所以需要签署一份安全协议,方便学校随时能找到我们。
可轮到晴雯签字的时候,她突然晃了晃自己的身体,手掌也捂住了自己的脑袋,就像是电视剧里将要晕倒的模样。
随着人群的一阵惊呼,晴雯到底还是倒下了,她脸色极差,嘴唇苍白,眼底有着两块浓重的黑眼圈,可她每天都睡很长时间的……
到了医院医生给她做了一个全身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再看到晴雯那单薄的身子,医生马上就得出了结论,她是因为减肥过度才晕过去的,休息两天便没事了。
正当我打算再给李杨发个消息时,他总算赶来了,从晴雯晕倒我就给他发了消息,可如今都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
我看着他衣衫不整、姗姗来迟的模样,并未说什么,神色平静地走了出去。
就这样,他在病房里,我在病房外,一直到晚上,病床上的晴雯终于苏醒了。
可没想到她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床头柜子上的苹果砸向了李杨。
李杨正在窗台下惬意的玩着游戏,突然被飞过来的苹果砸中了头,手机也被吓得掉在了地上。
他恼怒地看向坐起身的晴雯,“你个疯子,居然敢用苹果扔我,说完立马冲了过去,给了晴雯一巴掌。
那清晰的巴掌印瞬间出现在晴雯娇嫩的右脸上,若是平常,她一定会动用所有关系让李杨后悔,可现在她只是痴痴地望着对方。
然后嘴里含混不清地自言自语着,“我打人了吗?不,是他打我,他是谁?他打我了吗?我也不知道……”
随后她暴力的扯断了胳膊上的输液管,然后站在床上大喊大叫起来,李杨就这样站在原地面带一丝嫌弃的看着她发疯。
不一会,听到动静的护士就跑了过来,当时我正在走廊上的躺椅上睡着,一阵鬼哭狼号的声音将我彻底吵醒了,等我起身跑到病房时,晴雯已经被五花大绑的捆上了。
曾经的她是那样的高贵,大方,在外人面前是那样的温和,有礼,可现在,她因为张大嘴巴而扭曲的脸再加上狰狞的四肢,活活像一个怪物。
再后来,晴雯被正式确诊为精神病人,她同时患有精神分裂和焦虑症等多种病症,她的父母也得知了这个消息,一同赶到了医院。
病房内,李杨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悠闲地吃着橘子,当看到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匆忙赶来时,他嘴角的笑容愈发上扬了。
“二位来得可真是晚呢,不知道的还以为晴雯不是你们的女儿。”他的嘴向来都是不饶人的。
晴雯的父亲嫌弃地瞥了他一眼,并未理会他的话,接着又看了一眼病床上面容憔悴的人,心疼地皱起了眉头,站在他身旁的女人早在看到晴雯的那一刻就掉起了眼泪。
李杨见两人谁也没理会他,不紧不慢地从怀里掏出了一份协议。
那是一份股权财产转让裁决书,上面写着洛晴雯和李杨的大名,不过这张是一份复印版,原版已经被他藏起来了。
果然,晴雯的父亲在看到这份协议后,脸上瞬间变得毫无血色,那是他给晴雯留下的股权,是公司几乎一半的股份,没想到竟到了他手里。
在接下来的半刻钟里,李杨在病房里尽显威风,他把这些年在晴雯那里所受的委屈一股脑地发泄在了她父母身上。
还扬言说三天内就要卖掉这些股份,到那时他们用钱买来的官,估计也会随着他们家的财产一同消失的。
随着一声沉闷的倒地声,晴雯的母亲终于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心脏病发作倒在了地上,一时间,病房里乱作了一团。
而我就站在走廊的拐角处,平静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难为我制造各种机会去结交李杨这样的混蛋了,他真是没有辜负我的苦心。
第二天一早,我手里抱着着一捧百合花来到了晴雯的病房看望她,她还是那样憔悴的躺在那里,四肢都被捆住,浑身动弹不得。
我轻手轻脚的坐在了病床旁边的椅子上,生怕将她吵醒,随手就将百合花放在了她的鼻子底下好让她能闻到一些香味。
不一会儿,尚在熟睡的晴雯就猛地睁开了双眼,我装作没看见似的抹起了眼泪,嘴里悲痛地说道:“雯雯,我对不起你,阿姨被李杨气的心脏病发作刚刚去世了,李杨这个混蛋,他骗你签下了股权转让协议,逼得你们家几乎走投无路啊!”
说完这些话后我假装接到了电话,起身时又不小心碰到了捆住晴雯的安全扣,等到我再回来时,病房的床上已经没了她的身影。
在病房里等了15分钟后,我拨通了季征的电话:“喂,季征吗,我是庄仡侨,雯雯突然不见了,她现在是精神病人,情绪极其不稳定,你可不可以转告你的父亲出警寻找呢?我真的好害怕……”
“好!你不要急,我这就跟我爸一起去找。”
随着电话里的一阵嘟嘟声,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神情里满是兴奋。
李杨死了,他是在走出夜场的时候在门口被人用菜刀捅死的,死得凄惨,脸都被划开了,听说杀死他的是一个女精神病人,好像还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呢!
看到电视上的新闻,我将手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愉快的找起了电视剧,昨天还看呢,今天怎么找不到了呢?
随着晴雯身上背了命案,她的父亲洛天也被查了一个底朝天,经调查,洛天多年来行贿,涉黑,贪腐,残害人命等多条罪名都已成立,半个月后经法院审理判了死刑,即刻执行。
半个月后。
一个高档餐厅里,伴随着音乐响起,我和季征同时坐在了餐位上,他很绅士地给我点了一首餐前小提琴独奏,琴音很悠扬,可惜我这样的俗人听不懂。
季征很有礼貌,也很客气,记得高中时,他每次见到我,都会脸红,眼睛也总是不敢看我。
可现在不会了,他看向我的目光温柔坚定,复杂中带着几分神圣,听说他报考了警察学院,没错,他是个当警察的好材料。
“庄仡侨!你……很恨他们把。”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我瞬间抬起了头。
男人神色复杂地看了我一眼,语气平淡地叙述道:“十九年前,一个女婴在苗疆诞生,她的名字叫——仡侨。
生于苗疆的孩子从小就会操控毒虫,在外行人眼里也称作蛊虫。
仡侨也不例外,她非常优秀,还不到十岁就已经深谙其中的精髓。
然而,一次偶然的意外让她与亲生父母走散,辗转多地后,年仅十岁的她被一对来自落后乡村的夫妻收养。
那对夫妻没有孩子,起初对她也是极好的,可后来,仡侨的养母怀孕了,孩子却不是她养父的,他们二人离了婚,离了家。
从此以后,仡侨就与她的姥姥一同生活,她姥姥对她很好,几乎可以说是用生命在疼爱她,仡侨从未想过离开,她不喜欢苗疆,她只喜欢姥姥。
可,就在她刚升初中时,她的姥姥突然意外离世了,如果她知道这不是意外的话,你说……仡侨会如何做呢?”
呵呵呵~听完季征的讲述,我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没有立即回复他的话,将头转向了窗外,窗台那里有一条蜈蚣正在费力的扭动着,察觉到我的目光后,它竟飞速的掉头逃离了这里。
“大城市里怎么会容得下这样的毒虫呢~这样的虫子本就属于深山老林不是吗?”
季征呆呆的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他没有回复我的话,也或许,他太过专注并没有听到。
我转过了头,神情平静地看向他,学着他的样子讲起了故事,“6年前,一对相依为命的老人和年仅13岁的孩子努力地生活着,老人没有挣钱的能力,所以那个孩子只能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来维持生计。
可她并未感到疲惫,只要老人在,她的心就在,突然有一天,一帮自称开发商的人来到老人家里又摔又砸又辱骂,逼迫老人必须搬走,老人不肯放弃他们最后的退路,双方僵持了许久。
直到一天深夜,两个小混混偷偷潜入老人家中,把还在熟睡中的老人从三楼阳台推了下去。
那个还在上学的外孙女并不知晓这一切的发生,等她知道时,等待她的只有老人那冰冷的尸体,而当时曾有人亲眼目睹了这一切,那个男人有一个好赌成性的父亲,他为了钱替他们隐瞒了下来。
可他们不知道,老人的外孙女在不远处已经听到了他们所说的话,就这样,那个女孩的家没了。”
说完后我又换了一种很轻快的语气问道“你想知道,那个女孩做了什么吗?只要你问,我就告诉你!”
季征闻言愣神了好几秒,眼瞅着他的脸就要皱成一团布了,我赶忙扭头摆手不准备说下去了。
他见我面无表情地转过头,似乎被刺激到了,急切地朝我开口道,“我要听,不过是个故事而已,我不害怕。”
呵呵,一声轻笑从我的嘴里传出,一时间我还真不知道该从哪里讲起!
我把头转过来看着季征,眼神中增添了一丝肃杀,“那你听好了,故事,开始了。”
“那个女孩最后得到了开发商10万块的拆迁费,她用这笔钱给姥姥买了一块上好的墓地,以后再也没人能将她赶出去了。
后来,女孩一边打工赚钱,一边租房上学,两者都没耽误。
她打听到那个收受贿赂的男孩将要就读的高中,那是一所重点高中,只招收有钱又聪明的孩子。
那个男孩分数差了不少,家里悄悄塞了好多钱才让他考上,可女孩特别聪明,她凭借第一名的成绩选择了那所学校,还成功和他成为了朋友。
他们同桌了一年,女孩每个月都会在男孩的水杯里加些小虫子、小药粉之类的东西,男孩完全没察觉。
他的性子变得越来越狭隘,越来越暴躁,渐渐地,他喜欢打人时看到流血的场面,也越来越喜欢吃稍微生一点的肉类。
就在女孩快要完成计划的时候,一个耀眼的小公主转学到了他们班里。
那是一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高贵气息的女生,虽然还只是高中生,但她的家境优越,校方允许她不用穿校服。
她第一次来学校时就穿了一身紧身衣,特别美,像个迷人的尤物。
她的到来吸引了男孩的注意,也引起了女孩的关注,因为,那个公主就是当年最大开发商老板的女儿,也就是指使小混混伤害她姥姥的人,她已经把所有事情都调查清楚了。
所以,计划改变了!
女孩想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玩法,她用了一些手段和公主结交,成为了她最好的朋友,然后把男孩也介绍给了她。
不出所料,男孩花了心思,再加上有她的帮忙,他们俩恋爱了。
经过一年的相处,他们两人的感情深厚了许多,即使期间有些小矛盾,也被她调解好了。
终于,马上就要上大学了,女孩的机会来了,男孩的父亲因为赌博欠了20万,他受不了债主的折磨偷偷跑掉了,最后债主找上了男孩。
女孩无意间给男孩讲了一个事。
据说在云南的偏远山区,有一种蘑菇有让人产生幻觉的作用,吃多了会上瘾最后变成疯子,所以很多大人都不让小朋友碰这种菌类。碰巧女孩小时候在云南待过一段时间,认识这种菌类,还拍了照片。
果然,男孩听了很感兴趣,他抢过手机记住了照片里的样子。不久后他和小公主两人就去了云南游玩。
十多天后,他们回来了,男孩和小公主变得都很不正常,小公主被男孩下药变得有点迟钝痴傻,而男孩因为服用了两年的毒虫,变得嗜血狂躁。
女孩就这么看着他们越来越严重,一直到他们共同走向了深渊里。
结局是小公主变成了疯子,她杀了男孩,而那个开发商也被法律制裁了。”
我陆陆续续地把故事讲了出来,一种愉悦的心情在我讲完之后,达到了顶峰,怎么看这都是一个惩恶扬善的精彩故事,只是,那个女孩的姥姥永远都回不来了。
季征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皱起了眉头,他不甘的问道,“那他呢,那个警察局领导的儿子,他是什么角色?”
嗯?他可真会找重点,不过那个人算是女孩这一生除了姥姥外唯一的一抹光亮了,她知道他喜欢她,很早就知道。
因为,我也一样。
可是,大城市里怎么会容得下这样的毒虫呢~这样的虫子本就属于深山老林不是吗?
“哦~他啊,他是个很好的人呢!”
说完这句话后,我不再开口,起身拉开背椅,转身走出了餐厅。
季征愣在原地,望着那一抹孤独的倩影久久未能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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