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需要遵守,城市的秩序需要维护,法理之外,还有人情
扇耳光,用手掐脖子,用不锈钢桶套住脑袋……这种赤裸裸的对人性尊严侮辱的手段,又出现在城管执法人员与小贩之间。
4月14日下午,多段城管打人的视频在朋友圈传播。视频中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与一名推着推车的小贩起了争执,两次劝说他不听,之后执法人员撵走了小贩。
当小贩出了广场后,执法人员王某嫌对方不听劝阻,便又上前跟小贩再次争执。两人先是发生言语争执,继而王某开始打人。
这名执法人员先是掐着小贩的脖子,之后猛扇其耳光,用小贩推车上不锈钢桶往小贩头部砸去,小商贩弯腰时,执法人员用桶套在小贩头部,用煤气灶的钢圈猛砸,小贩被打后坐在道沿上捂着头,一脸委屈。
知情人称,这名小贩在广场卖节能炉盘,城管执法时与商贩起了口角,并出现了打人一幕。打人者系柞水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王某。
就此事,柞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也已介入调查,并最终以涉事城管被解聘为解决结果。
但该事仍在发酵,一个从事该行业十多年的人怎么就突然被冠上了“临时工”的称呼?
为何一穿上那身制服,就容易变暴戾?对待底层谋生者,为何总是满脸狰狞?
但凡出现城管打人,打人的几乎总是临时工,解聘打人城管只是内部处理,那司法机关存在的法律责任又改由谁来背?
如果打人的结果不是拘留,是解聘,那我们努力维护的法制社会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再如2016年永州双牌县发生一起街头伤人事件,一名年仅11岁女孩上学途中遭人追砍,六旬老人周来旺徒手夺刀制服凶徒,成功解救被连砍两刀的11岁小女孩。
警方初步调查得知,行凶男子疑为精神病患者。随后,因其在法律上不是完整的人,即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事件也就不了了之。
临时工和精神病,仿佛成了这个时代的背锅侠,只要有了这两大“免死金牌”,好像所有的刑事责任都突然变得宽容了。
但是这些身穿制服拥有社会保障的人有没有想过:“每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都不容易,或风吹日晒,或严寒酷暑,也许这是他们唯一赖以生存的方式,如果可以,谁不想体体面面”。
法律需要遵守,城市的秩序需要维护,法理之外,还有人情。
城市的管理者,除了这些粗暴的手段,能不能多一点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许多城市忙着做形象工程,为何却不肯慢下来做一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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