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这几天也在网上陆陆续续看了一些关于315的各种报道和对市场消费者的调查。小到一件衣服,大到一套房产,被侵权的消费者比比皆是,而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却因为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损失不大,投诉无门,处理困难等等原因都不得不被迫的接受自身承担损失的结果。
现在的315不仅仅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时刻,也成了无数商家进行促销的一大节点,打折优惠宣传口号甚于五一十一,堪比跨年春节!这样的一种营销手段,往往被冠之以年度最大力度回馈客户,然后一整年下来搞优惠的活动,从不间断。元旦、春节、情人节、元宵节、龙抬头、315、劳动节、母亲节、父亲节、端午、七夕、年中回馈、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万圣节、双十一、双十二、圣诞节、跨年日,但凡是个节气节日,商家全年都在送优惠。优惠再多,折扣再大,商家也是为了追逐更多的利益,真正用心为顾客考虑的时间和精力恐怕是少之又少了。
雷军说过“一个不挣钱的企业就是在犯罪”,企业本来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利益至上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的产品的质量,服务的品质一定得对得起自己的价格,对得起用自己产品的消费者,这样才能够良性循环,达到双赢的局面。
消费者权益受到保障的过程一定是艰难的,但在政府和消协的监管下,消费者自己也要积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纵使前路沟壑万千,最终前程定会繁花似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