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康明来看我了,带着他肤白貌美如花似玉的女朋友。
时值国庆,归乡人一波接一波,这条往日宽裕的道路也变得狭窄起来。我在饭店门口张望着,希望早点见到小明的车子。可小明太自负了,我给了他定位他却不用导航,他自认为这条他走过两遍的路已经门儿清了,可他失误了。这和魔都横平竖直的路况不同,这条省道两边种满了杨树,隔几百米就是几户人家,若真是住惯城市,乍一开在这条路上还真分不清个一二三四来。
千呼万唤终于等来了小明,可他在饭店的拐角处用闪着灯光刺我的眼,我逆着光走到车前拍打着他的挡风玻璃。我给他们定了一个大灶台,炖了一个大鹅,我本来还犹豫着第一次见别人的女朋友,说话是不是得收着点,可小明女友的一句话让我有些得意忘形——“你比照片上帅多了!”我的天,还说啥,也甭管她说的是不是客套话,反正我今天就信她一次,侃就完事了。
去年的他们由于有了他女朋友这个听众,我们在叙旧的时候格外开心,畅所欲言,毕竟今日所说之事皆是友谊所结之时,那可是我们的青春啊!
席间,我看小明只说话不动筷,亲自给他夹了一块鹅肉放在他碗里,可他倒是会做人,这鹅肉没在他碗里两秒,转脸他就夹给了他女朋友。然后两人相视幸福笑着,那种甜蜜感就像是如果此刻不是公共场所,指不定两人会干出什么……我们聊了很久,隔壁的餐桌已经换了两波客人,我们的灶台也重新加温两次。我买单时老板娘冷脸的看着我,那神情有些怨恨,她盯了我几秒,仿佛要将我的脸记住,然后差人画下来,将它贴在饭店的门口写上“李哲与狗不得入内”几个大字。我理解,毕竟生意好,等的客人多,我这屁股做的结实,多多少少影响了她的生意吧。
饭后,我送小明上车,看着他的车子启动,心中突然有些不舍,和之前无忧无虑侃大山完全是两个状态。小明车子行到拐角突然停下了。我疑惑的看着他从车上下来,小明边跑边张开双臂:“来拥抱下,不知道下次何时再见。”我愣了一下,旋即敷衍的配合着拥抱了一下。这可是大街上,两个男人抱来抱去的怪奇怪的,哦,不对,要是私下里我和他抱来抱去就更奇怪了。拥抱完毕,他又飞快的跑回车子,钻入了车流当中。直至消失,我才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有些后悔刚才的拥抱不够真诚。
这时天空开始飘起了极细腻的雨丝,这样的雨在这个季节倒是少见,打在身上似有若无的。我突然记起了韦应物的那句应景的诗:“相送情无限,沾襟比散丝。”我虽未沾襟,可这情无限确实此刻真实写照。我慢慢的挪回车里,点燃发动机,却迟迟不想启动,呆呆的坐在座位上看着挡风玻璃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雨丝。车机里想起了音乐,一首老歌《吻别》,心里一句国骂,这时候吻什么别啊,两个男人吻什么!虽然心里骂着,我的思绪却飘回了那个青春年华……
学生时代小明我和小明相识于高四,一个难以启齿的学生时代。所谓的高四,就是那些高考不理想留下来复读一年的,要被时代遗忘一年的高中生。第一次见小明只觉得他很清秀,他不漏出两颗黄牙的话倒是挺符合我心中贾宝玉的形象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眉如墨画,睛若秋波。他很白,不夸张的讲,那皮肤让许多女生都羡慕。他的性格如同他的长相一样,平静如水,不紧不慢,波澜不惊的。一股子老衲看破红尘俗世,除了上课铃,没什么能让我着急的了感觉。
高四的学习生涯是我整个人生中最枯燥的一年。我由衷的敬佩那些三点一线认真学习的同学,我也想向他们学习,直到我在英语课上默10个单词画了8个圈被英语老师叫进办公室之后,我才发现我曾经挖的大坑不是三五个月能填平的。我既急又羞,可小明不。人家每天早上都是睡眼惺忪的走入教室,也不早读,趴在自己的桌子上倒头就睡。我当时还纳闷,这货怎么那么淡定,这都什么时候,还有心思睡觉。如此往复数日,我终究抵不过好奇心,凑到他身边问他为什么天天睡不醒。他揉了揉自己还没完全睁开的双眼,打了一个哈欠,突然觉得自己嘴角有些湿润,又用手抹去了嘴上口水,砸吧砸吧嘴风轻云淡的说道:“我晚上包夜上网去了。”好嘛,这家伙心也够大。“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不学习还有心思上网?”我反问道。“学什么学啊,学了不一定会。会了不一定考,考了不一定做得出来……”我认真地看了他的脸,确认他不是在看玩笑后,沉下心来思考良久,他说的有道理啊!这可能就是我考不上清华,跪倒在三本门前的原因了吧。
洋发型小明很随性,他的随性倒是让他多了一股洒脱儿劲。
那天早上他迟到了,面部表情的走进教室不睡觉也不读书,就坐在那里发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自行车放网吧门口被偷了。我心想,怪不得呢,车子丢了伤心呢。还没等我说什么安慰的话,小明一脸疑惑的摇摇头:“为什么?怎么可能?那车子那么破,偷了干啥?”我想都没想回了一句:“卖钱呗,不然呢?”小明更疑惑的望着我:“卖钱?能卖50不,那破车!”我以为他会为这辆破自行车伤心几天,可人家大课间就笑眯眯的问我去不去喝油茶。小明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那破车有啥好心疼的,丢了再难过也回不来,警察也不一定能找到贼,反而到学校里找我录一通笔录,那我不是暴露了?”好吧,言之有理,我无言以对。
我说了小明是个随性的人,做事如此,吃饭亦如此。我们学校附近有一家板面店,那是我们午餐常去的地方。店里不只有板面,还有一些煮的小菜。曾有一次小明点了一份板面配一个狮子头,大概是随性的瘾犯了吧, 他只觉得狮子头合口味,于是乎将那碗面搁置在一旁,径自跑到老板那里说了些什么,然后端了一个碗过来。他坐下我才瞧清楚,那碗里是五个狮子头。“这面我不吃了,我今天就吃这五个狮子头就行了。要不,这面给二哥吃了吧!”我心想这也忒随意了吧,我们那里可没有拿狮子头当主食的饮食习惯。和我不同的是,二哥嘴咧像裤腰一样,美滋滋的将碗端到了自己身边,乐呵呵的敞开嘴吃了起来。
看到没有,冒险岛绿帽子就是这么随性一个林子长大的鸟儿也终有各自飞翔的日子。再后来,我去无锡上学,他到魔都上学。魔都倒也可以说是他的归宿,他的父母、亲戚、家里的企业都在魔都附近,就连房子都给小明买好了。见面的次数少丝毫不影响我们征战高四的友谊,所以在我毕业后跌进人生低谷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散心之地就是小明那里。来魔都之前,我特意剪了一个发型,虽然我不是一个仪式感的人,但我那时还挺寄希望于“改变从头开始”这句话的,我想告别所有的过去,所以我刮了一个板寸。剪完从镜子里看还好,可一拍照片我就后悔了,额头本来就突出,加上手机相机对物体刻画的弊端,把我的发际线足足往上提高了三公分。
我带着沉重的心情来到魔都,小明在高铁站旁的肯德基等了我好久,见我来了激动地话都不会说了,咧着嘴,漏出两颗黄牙:“你怎么?你怎么剃度了?”我跟着小明换乘了两次地铁,足足做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他的大house。他将我的行礼放家之后,两人顶着30多度的大太阳骑着公共自行车再次回到地铁站。刚把车子放稳,我们看到路边垃圾桶冒着烟,走近看发现垃圾桶里的纸正在燃烧着。小明说:“你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要一杯水。”我只觉得这话好耳熟,一时间却想不起是哪里见到过的。妈的!这小子占我便宜!
等我想起来这是朱自清《背影》中他的父亲对他的说的话时,小明早已窜进了KFC店。我顶着大太阳站在垃圾桶旁边防止着火势进一步扩大,心里越来越焦急。小明再次从KFC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个水杯……垃圾桶的烟逐渐消退,小明将手里的杯子扔进了垃圾桶,我看着那个杯子心想,看在小明拯救世界的份上,就不追究他占我便宜的事了。
明明是发带,可为什么一股海滩内裤既视感我愁,小明也愁。他当时在搞什么创业,进了几万块钱的货囤在了家中,很真诚的希望我留下来帮他。我自知自己当时没那么大能力,也没那么多精力,便拒绝了他。小明找了一个烧烤店,我们边吃边聊,这次的聊天可是满眼迷茫,满心惆怅。不过还好,接下来的几天小明带我逛遍了魔都著名的且不花钱的景点。尤其那天从外滩回来被大雨堵在地铁门口的场景让我记忆匪浅。
那雨太大了,时间也太晚了,地铁站的工作人也到了将站点关门的时候。我和小明还有其他乘客躲在那个仅有的10几公分长的走廊下。雨越下越大,那闪电一道接一道,仿佛要将数里之外的高楼击碎。等了许久,也来了几波赚巧钱的黑车司机,问了问价,要收我们一百大洋,权衡左右,牙一咬,心一横!
再等等吧……
雨终于小了些,我和小明冒着细雨朝他家步行而去。虽说是八月,可这刚下过雨,风也不温柔,刮在身上将我的鸡皮疙瘩吹出不少。历尽千辛,我们终于到了他小区楼下,我刚要上楼,小明却拉我去了小区里的小广场,这里摆放着单杠、转盘之类的老年健身工具,也有滑梯、跷跷板。小明和我一人坐在跷跷板的一端,两个人一上一下笑的仿佛智障。现在我在回忆这个场景……这真的是两个成年男人干的事?
“嘀嘀嘀!”一阵急促的车喇叭声将我从回忆中回魂:“兄弟,你走不走啊,我出车!”
“抱歉,马上走!”我启动车子,换了一首歌,跟着音乐哼了起来……
兄弟,祝你们早日成婚。
2018年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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