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丫头看电视,我抽出来本书,窝在她身边看。
她突然扭头冲我说,老马,屋里这么乱,你还看得进去啊?
我说,这有什么啊?小时候过年,家里来亲戚,他们大人凑一桌麻将,我就在旁边看我的书,谁也不影响谁。
丫头说:“我就不行,这一点其实挺难的,知道吧?”
我满不在乎,真没什么了不起的。
自我价值感低的人,总觉得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微不足道,郭晶晶在电视上都说,感觉自己特别傻,除了跳水,什么都不会做,记者问她:你跳水可是世界冠军啊!她回答道,跳水没什么的,那么多人都会,总有人比我做得好。
世界冠军自卑起来,都觉得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微不足道,更何况本事有限的平常人?
刚开始和丫头当同事,看着她做起来事情不要命,我总想:“我身上怎么就没这股劲?我是不是不够努力?年轻人不都该有一股激情、拼劲么?”
我请教过她:“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像你这样,让自己工作起来,忘了时间?”她说,我这个人,可能天生就这样。我说,我吧,无论干啥,时间长了都犯困,上大学那会儿,就算跟着别人熬夜唱K、看球赛,自己确实喜欢,到了晚上2点,还是趴在桌子上就睡了。
丫头说,那可能就是天生的,我每天晚上12点睡,早上6点起,这东西你咋学?也学不来啊,睡眠对你的影响就是比一般人要大,俗称“护觉”。
我心里嘀咕:自己的精力天生就是不够用?那这辈子可咋干事业,电视剧里宣传的典型,工作起来熬通宵,那是标配啊。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一篇董卿的采访稿。
面对记者,她说,我每天10:30准时睡觉,睡前半个小时,会习惯性地读读书。
这话本身没什么毛病,真正让我吃惊的是,底下好多人评论:不愧是央视气质担当,这么自律!怪不得人生像开挂一样,了不起!
看完我就纳闷:这就了不起啦?要是时间允许,谁不想天天10:30休息?睡前读读书很难吗?
丫头告诉我,她就觉得很难。
我突然明白,每个人这一辈子面临的挑战,都是老天爷私人订制的,有的人闻到烟味就打喷嚏,但有的人能为了一包烟,大冷天的,半夜出去找烟酒店。人活一世,都得想办法抵御诱惑、面对挑战,只不过有的人需要鼓起勇气,跟陌生人寒暄客套;而有的人,需要耐着性子,去啃自己眼中的“天书”。
电视剧里的励志人物,总是一忙起来就忘了吃饭;朋友圈里的成功人士,为了项目可以熬几个通宵;各种漫画里的英雄,刚做完手术,听说坏蛋来了,一翻被子,拔下输液针头就冲出去,开始拯救世界。
世界上应该真有这样的人,但我不知道能占多大比例;像我这种喜欢写字的人,坐得时间长了,还得起来扭扭腰。
我这种“干一会歇一会”的做事方式,在我妈看来就是偷懒,她经常用自己的辉煌战绩教育我:为什么你老妈能在整个车间排的上号?别的不说,现在的小年轻,干了没两个钟头,就嚷嚷着要歇一会儿,我往那儿一坐,就是一上午。
高中时唯一一次得到她的表扬,是在我强烈反抗她的“学习方式”失败之后,连续好几个钟头没敢起身离开书桌,晚上睡觉,我听见她跟我爸汇报情况:这小子今天不错,学习态度端正了不少……
随着生活经历的积累,每当我对自己产生质疑的时候,就安慰自己:物种是存在多样性的,马就是用来骑的,狗就是一种宠物,非要“驾驶”泰迪或者吉娃娃,你也驰骋不起来;回了家,再聪明的马也,也不会冲你摇尾巴。
认识自己是一辈子的事情,能不拿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是包容;能不拿别人的标准来苛求自己,是通透。
近几年来,我感觉自己取得的最大进步,就是和自己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和解,看到别人优秀,不再会像父母那样,逼着自己走到擂台上,跟“别人家的孩子”比试比试,而是看到自己身上没有肱二头肌之后,站在台下鼓鼓掌。
脾气大,就大了,生完气,该过去就过去;做家务,慢就慢了,炒个菜,咸就咸了,我知道,小到烹饪的手艺,大到一个人的秉性,改起来很慢,所以做好第一步很关键:接受。
至于重新开始写字,也是意识到自己面对陌生人,不懂得自来熟,不擅长也不情愿把太多的时间花在闲聊上,而文字,可以一上来就直达头脑最深处,还可以避免面对面的尴尬:不想看的话,直接关掉页面就行,但如果想结束面对面的聊天,还得找点借口。
文字给我这样的人,多了一种和世界交流的方式,时间长了,它就是一种深入灵魂和骨髓的爱好。
人喜欢在别人的灵魂里看见自己,但前提,是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
看完这篇文章要是觉得咱们是同道中人,常来逛逛,要是觉得不知所云,那长老还是快快西行,取经要紧,贫道就不再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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