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我所购想的制度与约束方案,实在太过超前,但原理还是很简单的,就是用结果,用事实说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交流,沟通,势必会产生信息,与痕迹,当数据量足够大,可以想象一种甄别系统可以做到,自动收集匿名的敏感信息,不产生后果则无关紧要,如果在侦测到敏感信息后,相关联系人与其他有关人员的参与下,共同促成了某种结果,或产生了某种影响,无论是直接或间接,无论是有意或无意,都将被系统予以警告,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可以申请撤销警告,与此同时,将有AIA的有关部门职业人员参与相关事件的调查问询。如果结果属实 则会根据相应的影响等级,进行处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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