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花不缺
01
买保险,一定要注意看健康告知。
它非常重要,是因为它会影响未来能不能顺利拿到理赔啊。
如果身体有点小毛病,读懂及做到准确如实告知的难度,不亚于挑一款适合自己的好产品。
说到这。
很多小伙伴知道国内保险,有一条健康告知原则:
叫,有限告知。
也就是:问啥答啥;不问不答。
但通常说得轻巧,很多人投保却卡在健康告知这一栏。
问题很多,比如:
1)体检报告里,医生都说是小毛病,不需要治疗和用药,持续观察就行。
措辞是不是很熟悉?
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健康告知全填否?
2)健康告知里,这么多的疾病术语。根本看不懂。又担心后续有理赔问题。干脆全部告知?
3)有些产品健康告知,所问疾病、所问检查,我不确定:是否到达需要告知的程度。
那么,我需不需要告知?
一句话总结这种纠结是:
答多了,怕核保不过;答少了怕纠纷。
02
那么,到底健康告知里。哪些需要答,哪些不需要答呢?
我们拿些健康提问来举例,逐个分析。
1)过往投保。
经典提问:
“您的投保申请是否曾被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收额外保费、索赔?(因怀孕导致的可不用告知)”
如果有过上述情况,则不能直接投保。
但健康告知但凡有这一条,是不是意味着没有投保机会了呢?
不是的。
即便是问题比较大,但基本少有保险公司,会给投保人直接拒保。
而是给延期通知。
一方面是,给投保人便利;另一方面是:有些疾病,确实通过治疗,可治愈。那么,延期相当于给投保人治愈之后,再次投保的机会。
如此,如果是给的是延期、加费承保这类情况。
那么针对身体异常情况,进行智能核保、邮件核保,或人工核保就行。
如能通过,就能投保了。
2)住院问询。
经典提问:
“您有无连续服药超过2个月或连续因病住院超过15天?是否正在接受治疗?”
有些住院提问是,问:近2年有无连续服药超过2个月或连续因病住院超过15天?是否正在接受治疗?
注意,我引用的这条提问:
没有加时间限制!也就是过往所有住院史、服药史都算。
过往,没有过连续服药2个月;没有连续住院超15天。才算符合健康告知。
如不符合,则走智能核保。
3)检查问询。
经典提问:
“最近2年内是否因受伤或疾病曾接受或被建议或正打算接受医师诊察、治疗或用药?(因普通伤风或感冒、轻微的胃肠炎、无并发症的剖腹产、避孕、疫苗接种、轻微关节或肌肉损伤或无并发症的骨折并已经完全康复的可不用告知)”
或者,是:
“被保险人最近2年内是否做过以下一项或几项检查并且检查结果有异常:
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管造影、X光、B超、CT,核磁共振、内窥镜、病理检查、肌电图、肿瘤标志物检查、妇科检查、宫颈TCT检查、血液检查或其它检查项目?”
很多人,在前一条就被卡主。
这谁还没个感冒发烧呢?检查异常不多了去了么?
这条提问的括号里,对感冒发烧等短期可治愈疾病是排除在外的。当然如果,有些健康告知并无加括号里的内容。
感冒发烧,也无需告知。也并不算在这个提问所提的异常里。
最主要注意的是:每年有体检的上班族。
因为,这类人群几乎每年体检。
而体检的异常率又非常高。
通常很多体检异常的项目,医生不会建议治疗、也不会用药。这类怎么告知?
如果异常项目,有“建议复查”、“定期复查”、“随诊”等字样,按照上述的问询,都不能直接投保。需针对异常项目,进行告知。
如果该项疾病,病例分级不确定。
则可能要复查确定。
比如甲状腺结节,有些智能核保:
需甲状腺超声检查,明确病理分级是1级或2级,方可投保。
若无明确诊断。通常是不能投保,或者在人工核保里,也会被要求补充复查明确诊断的资料。
4)不适应症问询。
经典提问:
“被保险人最近1年内是否有下列不适或症状:
反复头晕、头痛、晕厥、抽搐、乏力、反复咳嗽、咯血、心悸、胸闷、胸痛、气短、呼吸困难、身体任何部位的包块或肿物、紫斑、反复腹痛、黄疸、肝区疼痛、浮肿、耳鸣、血尿、蛋白尿、便血、关节肿痛、肌肉萎缩、反复发热、明显体重下降(体重在6个月内下降超过5公斤)、原因不明的皮肤或鼻出血、淋巴结持续肿大?或被医生建议住院治疗或检查?”
这个提问里,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不适应症是:就医、检查里有记录的才算。如果是自我感觉的,并无体现在病例上的,不算。
因此,如果以往病例上没有这类症状。
则不需要主动告知保险公司核保人,说有这些症状。否则会被怀疑有大病风险,被要求:复查确诊。
这无疑,会加重投保风险。
这个提问里,还有一点值得说的是:
措辞里有:包块、肿物(有的表述得更严更全的,通常还会加上“结节”),基本上体检单有:乳腺囊肿、纤维瘤、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甲状腺囊肿、胆囊息肉等等小症,都需要告知。
不能直接投保。
5)既往疾病提问。
“被保险人是否曾经被诊断或正患有以下任意疾病:
良、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癌前病变)、高血压(收缩压达到160mmHg或舒张压达到100mmHg)、心脏病(包括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死、心肌病)、主动脉血管瘤;脑血管病(包括脑出血、脑中风、脑血管畸形);肝硬化、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慢性活动性肝炎(包括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或携带者)、糖尿病、胰腺炎、胰腺囊肿;溃疡性结肠炎、萎缩性胃炎或胃溃疡;肺部疾病(包括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尘肺、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呼吸衰竭);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红斑狼疮、肾脏疾病(包括慢性肾炎、肾功能衰竭、多囊肾)、严重的血液疾病(包括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神经疾病(包括癫痫、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性病、艾滋病及HIV阳性、接受过器官移植、法定传染病甲类或乙类;智力障碍、严重视力或听力障碍、脊柱或胸廓畸形、四肢、手足缺损或畸形、瘫痪或植物人状态;成瘾性药物、毒品中毒史?”
这条,值得注意的是:
对目前或曾经的诊断和疾病提问,是不限时间的。也就是,上述所列疾病里,只要过往有,或者有过,都算。
都需要告知。
最难把控的,估计是高血压、肝炎。
为什么“医保卡外借”就诊过高血压、开过高血压药物,都很难再获得承保?
是经过药物治疗,一定程度上能保持血压不超标。
保险公司极不容易把控这种风险。
至于“肝炎”,很多人困惑的是:
有些产品,措辞很不清晰。比如,就写的是“肝炎”。
那么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大三阳患者,要不要告知呢?
这里给个明确的答复:
如果单写“肝炎”。
则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大三阳都可投保。
无需告知。
如果如我们所举例子,表述的是:慢性活动性肝炎(包括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或携带者)。
那么曾经/现在/目前有过丙肝/丙肝感染、乙肝病毒携带、大/小三阳,都需告知。
当然,这里还值得提一点的是:
有些产品,在健康告知里,只问“肝炎”。但又在投保须知里,明确乙肝病毒携带、大小三阳不能投保。
虽然我个人鄙视这类产品,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投保的。
还有提问模糊的疾病,该如何告知。
比如,案例里。
所提“肾脏疾病”,后面的括号有带“慢性肾炎、肾功能衰竭、多囊肾”。
那么肾结石、肾结晶,要不要告知呢?
答案是:
不需要告知。括号里明确提及的才需要告知。
如果是,提问只提“肾脏疾病”,没有列举具体疾病。那么如有肾结石,要不要告知呢?
这种提问比较恶劣。
以谨慎起见,建议大家再过一遍智能核保,进行告知。
6)特殊人群问询-妇女。
经典提问:
“(妇女适用)被保险人现在是否正处于怀孕28周至产后4周或合并妊娠并发症?或孕周未超过28周,但孕期检查结果有异常?被保险人最近1年内是否曾有阴道异常流血、不明原因乳头溢液?”
专门针对女性的投保提问。
如果有情况则需要告知;没情况就过。
7)特殊人群问询-新生少儿。
比如:
“适用于不满2周岁的被保险人:
是否出生时体重低于2.5公斤;是否出生时曾有早产、难产、窒息、缺氧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智能低下、发育迟缓、脑瘫、反复惊厥、抽搐等情况?”
如果是孩子,已经3周岁了则不需要理会这条,无需告知。
8)还有职业/特殊运动爱好(如跳伞、攀岩等)、不良嗜好(抽烟、喝酒)、家族病史等等。
提问,不一而足。
这后面这条提问,也有的话。那款重疾险,真的是核保非常严格了。
一般的重疾险,一般会对特殊运动问一问。
否则,完全可以换更宽松的核保产品买。
03
从这通篇看下来,基本就能回答我们开篇所提的3个问题。
归纳一下:
1)体检报告异常,不能因医生说是小毛病,不需治疗和用药。就在投保时完全忽略。
需要注意:异常项目,是否有被建议“复查”字眼。
如有,需要仔细核对健康告知。健康告知如问到“是否被建议诊察”。则需要告知。
2)不需要全部告知。
原则是:没问的,不答;
没在时间范围内的,不答;
没在年龄/性别范围内的,也不答;
提问模糊,有明确列举疾病的。只答明确所列疾病。没提的不答。
也就是,我们所举案例:肾脏疾病。要看括号里列明的,有没有。如果没有,无需告知。
3)实在是健康告知,对某类疾病不确定。
则先可通过专业的自媒体咨询,有确定性结论是否需要告知再投保。以免出现理赔纠纷。
最后,再总结一点:
以上所列提问,并不是每款产品都有这8条的提问。有些产品,第1、3、6、7、8条都没有问。
则就不需要答了。
嗯,写完了。
看完这,大家知道怎么看健康告知投保了么?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鱼保小姐,更多保险问题,关注鱼保小姐,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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