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前没有如实告知该怎么办?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就不赔了吗?补充告知是什么?补充告知后会退保费吗?
奶爸在之前的文章提过,《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吗?》,今天就来讲一讲没有如实告知的挽救方法——补充告知。
很多人在买保险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于是在一些代理人的敷衍以及自身的疏忽下,没有如实告知,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01
没有如实告知,算保险诈骗吗?
没有如实告知,算保险诈骗吗?当然也没那么严重。我们可以看一下关于保险诈骗的条例:
简单梳理一下,就是:
不符合投保的条件故意去投保。
编造虚假、夸大甚至不存在的保险事故。
故意造成财产损失。
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
在这些情况下,骗取了保险金,才算构成了保险诈骗。
因此,我们作为一般的投保人,即使存在一些客观的不如实告知,只要不是故意去骗保或者情节严重的,都跟保险诈骗没太大关系。
02
没有如实告知怎么办
再回归到我们的主题,没有如实告知怎么办?
其实也不用太担心,最简单的办法是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补充告知。
主要就是告诉保险公司,自己什么时候买了什么保险,然后最近发现有些情况不符合当时的如实告知,想要补充说明。
也可以让当时的保险代理人代替你进行补充告知,但让第三方来转达可能不如自己打电话来得稳妥。
在做出补充告知这个动作以后,保险公司的客服会把你的信息递交给核保人员进行再次核保,最后再把核保结果再反馈给你。
补充告知之后的结果,无非就以下几个:
补充告知的信息不影响继续承保。
除外责任继续承保。
需要加费承保。
拒保。
第一点不必说了吧,原来怎么样之后还是怎么样。
第二点意思是,针对补充告知的某个病种,保险公司免除责任,不赔偿。
第三点也很简单,加保费继续承保。
第四点,合同解除,拒绝承保。
03
补充告知保险公司不处理怎么办
其实保险公司如果不处理反而是一件好事。根据保险法条例:
《保险法》第16条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补充告知的30天内,保险公司无论因为忘记了或者业务太多导致没有处理,那么他就失去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保单继续生效。
如果保险公司在超过30天后要求解除合同,就算是违反法律条款了,我们可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当然了,遇到疾病或者身故的情况,本来就会比较慌张,还有进行理赔事项的话,难免有些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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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保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会怎么样
关于这一条,保险法也有规定: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简单来说,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赔偿也不退还保险费;因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的,不赔偿但退还保险费。
至于怎么判断是否故意不如实告知,从逻辑上讲,如果故意不如实告知,就没有必要补充告知。因此一般来说,是可以退还保险费的。
05
关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在上一篇文章中,奶爸给大家介绍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点击回顾。
条款说明,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也就是说,超过两年后再补充告知,保险公司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恶意骗保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都会按照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执行。
06
写在最后
想来大家对补充告知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总的来看,如果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在买保险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而后自己又发现了保险条款需要告知的时候,不用太担心,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告知就可以了。
至于能否继续承保,或者加费承保,要以保险公司的合同条例为准。
最后希望各位投保人能够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不用在理赔的时候产生过多的纠纷。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是万能的,骗保也没那么容易,望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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