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晨
我国某一在法留学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知识钻当地公交车检票系统漏洞,多次逃票。后工作时应有不诚信逃票行为被拒绝录用。我认为虽然说她只是多次逃票,但是已经可以从中看出她贪图小利的心理,这说明他极其容易被利益所驱使,而且不守诚信。所以我个人认为她不应该被录用,因为在未来一旦让她接触到公司机密,很容易就会被商业敌人买通。
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是前提也是浪子诚心回头,而不是迫于工作压力欺骗性的"回头"。我认为这更多是的是一种为了得到工作的敷衍,谁也不能保证这是她最后一次犯规――即违反社会道德法律规则。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公司降低人才录用标准,就难以保证人才质量和素质。没有一家公司冒着这种风险去录用她,可见这种行为是不可能被原谅的。优秀绝不是掩盖错误的理由。
但并不是说犯一次小错就要被社会放弃,她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慈善来改变他人对自己的感观。只要她诚心改过,勇敢面对错误,而不是简单的你说我错了我就改这种敷衍的回答,更多的应从心理上认为自己做错,用行动来弥补。优秀绝不是掩盖错误的理由。并不是说因为你优秀所以你犯的错误可以无视。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本帐,当你以你的优秀作为特权时,就应该要想到总有一天当比你还要优秀的人出现时你的这些特权都将成为你致命的毒药。
不仅如此他这种自以为优秀能掩盖错误的行为更会让人觉得她的傲慢。面试官对她的感观也应随之降低,而不仅仅只是因为逃票,他面对错误的处理方式也是重要原因。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告诉面试官他并不适合这个岗位。所以她并不应该被录用,将一个并不适合这个行业的人强行安排在那个岗位,这本身便是种错误。
优秀绝不是掩盖错误的理由。作为一个高智商人才,早就应该知道诚信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知道却依然逃票,那么便是心存侥幸,蔑视规则。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既然已经犯下了错就应该为这个错误负责,而不是妄图想逃避。如果原谅她这次错误那么迎来的将是规则的破坏,蔑视规则的人会越来越多,所以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她都不应该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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