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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很早就认识了,大概认识快三年了吧。
可是很多时候这个世界就是很奇怪,明明有些人相识甚久,可就是熟络不起来,甚至在相互之间彼此若有若无的抵触着对方,而又有时候,四目相对,也就一见钟情了。
所以我总是很疑惑我们之间的关系,明明很早就认识,明明没有擦出任何火花,明明很多时候,我想接近他,可相对的,我也在很多时候,不明所以的抵触他。
我一直不喜欢南方男人,这一点并不是秘密。在我的固有印象里,无论是朋友还是男女朋友,出门一起逛个街吃个饭,你请我一杯奶茶我送你一包薯片,都死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唯独在南方男人身上,我看到了对物质的斤斤计较,你是我女朋友的时候,我可以请你吃饭,你只是我普通朋友的时候,我们就AA好了。
在北方,大多数男人会尽可能的宠着自己的女人,也许是些许的大男子主义,也或许只是单纯的绅士行为,而在南方,令我最觉得可怕的事情是一些男人聊到自己父亲的家暴行为时,最多会说一句自己以后一定不要这样,却从来没听任何一个南方男人说自己的父亲在这种事情上应该给自己的母亲道歉。
所以尽管他长了一副北方男子的健硕身材,在吸引我的同时,我也还是会不明所以的想要离他远点,再远一点。
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他还留着略长一些的头发,可以刚刚好扎起来,散下时候正至肩头。
我喜欢健硕的男子,可以给予我安全感,像是幼崽寻求安静坚固洞穴遮风挡雨的本能。我也喜欢厚些的下唇,吻上去的时候柔软且温暖。我还喜欢他那时候略微长些的发,我总是在想象着,如果可以有这样宽厚的男性胸膛贴近我,略长些的发垂下来正好可以隐住我的面容,我可以紧紧吻上这样让我沉浸其中的双唇,我该有怎样莫大的安宁。
我时常在他注意不到我的时候看他,他总是和身边的每个人都相处的很好,无论对方什么性格,无论对方是男是女。
我做不到他那样。我总觉得自己并不喜欢社交,尽管偶尔工作需要的时候我也可以扮演一个擅长社交的角色。但在内心深处,我十分排斥特别圆滑的人,无论男女,在我看来,圆滑到毫无棱角本身就是最大的缺点,本身就是使我厌恶的虚伪。
可偏偏,他就生了那样一副性情,生了一副我最喜欢的身体和最讨厌的性格的相结合体。
我假装自己并不在乎,毕竟大多时候我们根本没有交集。
事实上,大多数时间里,我跟任何人都没有交集。我是一个向往奢靡生活的极简主义。对,我的本质也很矛盾。
事实上大部分人类生来都是矛盾体,他们本身的性格和特点同他们自身想要成为的性格特点生活方式都是截然相反的,毕竟得不到的才是最弥足珍贵的,而且人最向往的那部分生活,除了本质是几乎无法实现的幻想之外,真正可以触碰的时候往往又会觉得和自己格格不入。
我便是如此。我的生活用具极其简单,连衣服鞋子都有固定数额,丢掉一件再买入一件,买入一件势必会舍弃一件。
我的大部分物质,精神,时间等方面的花销都在于消耗品上面,比如一定会日渐减少的咖啡和茶,比如旅途,比如画画用到的画笔颜料,比如音乐节或者艺术展。
精神享受和一部分生活用品在我看来都属于消耗品,不占用空间,也没有过多的占用记忆。
令我觉得繁琐和痛苦的是过多的占用空间的固有物资,衣服,鞋子,包包,包括一部分我已经确认厌倦的书籍和杂志。而带给我更多痛苦的就是占用记忆的情感,爱恨离别,人情往来。而后者除了失忆,往往没有办法大面积割舍,所以我总会定期清理物质方面,丢弃已经确认不喜欢不会再穿的衣物,卖掉或者赠与他人部分书籍和饰品,丢掉一年以上载满文字的日记本,删除掉看单里已经无法带给我放松或是思考能力的电影。
消耗品我从不嫌多,毕竟我会在时间范围内将之消耗殆尽,我只储存能在保质期内保证消耗殆尽的物品,比如不将化妆品用完五分之一绝不买下一套,又比如半年内只有规划的进行一次路途,一次音乐节,一次艺术展。
很多时候我知道自己是个矛盾体,很多时候我也知道自己没有按照规划进行,我只是尽可能的在随心而为的情况下,规划好大部分的时间和精神享受。
就像我和他熟稔起来的那晚之前的周末。我独自一人从武汉坐车去长沙参加音乐节。我喜欢新裤子这个乐队,从他们还是一个迪斯科乐队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他们了。
我最喜欢彭磊,因为我小时候喜欢看他画的漫画,我印象里他的画是被制作成动画片了,他的画总是用非常鲜亮明快的纯色,没有过多的朦胧感,没有过多的渐变色,就是非常干净,非常明快的色块。
多么奇怪,我最喜欢的漫画家转行去玩乐队,于是我从一个喜欢古典乐的女孩变成爱听摇滚乐的姑娘。
甚至在长沙的那个黄昏,伴随着“你你你你要跳舞吗”的打击乐音高高蹦起,一边狂按单反快门一边大喊彭磊的名字!
那是我少有的疯狂。仅仅在彭磊台下的疯狂。
我嘴里含着巧克力卸妆,不咀嚼,仅仅是含在舌面上,等厚实的液体滑进舌根。这是他所拥有的习惯之一。
青年旅社的男女混间总是男多女少,烟味刺鼻。我站在镜子前试图用毛巾沥干水分,镜子里映出的是男人的渴望。
巧克力在我刚卸完妆洗完脸,站在花洒下淋湿头发的时候就已经融化殆尽,现在我的嘴里空无一物,没有甜,也没有苦。我喜欢苦度非常高的巧克力,最好是百分百苦度的纯黑巧,我个人的味觉感受并没有觉得那种苦难以忍受,或者说我已经习惯了那种味道,自舌尖滑下,自唇齿弥漫。
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想他,我还记得我来长沙之前的那个晚上,我的行李很少,一台单反,一套换洗衣物,一条一次性内裤,还有便携的妆品和灌进分装瓶的护肤品,洗发露,沐浴液。仅此而已。我是在给单反电池充电的时候开始想他的。
顾行作为一个在我看来技术水平还算不错的摄影师来说,我认为他应当有他独到的审美观,所以就他同我微乎其微的话语和交集来说,我想我并不是那种能够入眼的“美”,或者说,我只是一杯白水,激不起任何拥有审美观的人的兴趣。
不过这话似乎对镜子中仍然在看我擦头发的男子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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