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说:别惊动我爱的人,等他自己情愿。爱情自古以来都在各诗篇杂画中被赋予神秘的色彩,是超脱灵魂的圣洁存在。但我却最喜欢下面三句话: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
就连白头到老,也不过是习惯使然罢了。
一个不婚主义者的爱情宣言我的小名叫小莫,今年22岁,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不婚主义者。对于爱情,我是理性的。比起一见钟情,我更相信那是郎才女貌刺激下的荷尔蒙分泌。对绝大多数人而言,爱情是冲动的产物,婚姻是冲动后想要反悔却不得的束缚。
想爱就爱,不想爱就散。我从来不相信一纸婚约就能够佐证什么爱情,当爱情不得不需要一张薄薄的结婚证来鉴证结晶,来强制约束彼此的时候,那么这段爱情就已经可以宣告结束了。继续下去,终只会是对彼此的伤害。终会将认识的小确幸,相处的小美好一点点蚕食殆尽,只留下散发着厌倦气息,甚至仇恨味道的残渣。婚书从来不是爱情的鉴证者,守卫者,而是痛快结束而不得的牵绊者。
婚姻给女孩的从来不是守护,而是不平等的从属地位。男尊女卑的千年历史,夫为纲的思想文化残留,断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改变的。对男性而言,结婚之前,女孩是猎物,是需要勾引讨好追求捕猎的对象。结婚之后,女孩便成为了所有物,是逃不开,走不掉,掌控在手的所有物。对女性而言,结婚之前,是自由个体,女孩的世界有歌,有诗,有远方,有事业,有家人,有闺蜜,有朋友。。。有太多太多。结婚之后,女孩的世界,是丈夫,是孩子,是家庭。这个家就是女孩的天,而丈夫的天是事业。
爱自己,才是守护爱情的最好方式。大多女孩以为,结婚了,便是彼此世界的唯一,不论生老病死,贫穷或富贵,年轻或衰老,对方都会不离不弃,至死不渝。别傻了,哪里来的自信,一纸婚书就可以给到这些个保证。男孩为什么喜欢女孩,愿意靠近女孩,愿意为女孩做让人感动的事情,是因为女孩对他有吸引力。或许是相貌,或许是穿着打扮,或许是才华,或许是。。。太多太多。一旦失去这些吸引力,男孩的世界就不只有你。只有真的爱自己,活出自己的生活,活出自己的风采,才是吸住对方目光,锁住对方心房的最佳良方。婚姻,只会更容易迷失自己本来洒脱的模样。
不需要养儿防老,只要这痛快一生,靠自己活,为自己活。看过太多为孩子奉献一生的伟大母亲。结婚之后,有孩子,为孩子放弃高升的事业,专心家庭。除了自己,又多了一个人需要照顾,原来生活费的80%用作孩子抚养费。孩子小,半夜睡不着觉,孩子大些,开始操心学业,学业结束,开始操心孩子事业,没过几年,又开始操心孩子伴侣。孩子有了伴侣之后没多久,又一个新的生命诞生,开始了一个新的轮回,直到老去,死去。原谅我是自私的,我并没有对这种生活有多大兴趣,我也并不想去感受做母亲的那沉甸甸的幸福。我只想痛痛快快,潇潇洒洒地过完我这一生。做我的事业,赚我的钱,偶遇一个心动的人,来场美丽的邂逅,倦了就分开,同时期待下一场美丽的到来。无论人生什么阶段,我都可以没有束缚地做任何我喜欢,我想做的事情。就算老了,也依旧可以随心所欲各地跑,也可以约个老伴一起跑。等到玩不动了,就在老年俱乐部,结束这一生。不要说老年孤独,就算真的孤独,用年老数年的孤独,换年壮几十年的潇洒幸福,我也愿意。
我一直认为,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她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而我,不想苟且,不愿将就,不要活在既定的命运里。我只想自私地,活出我自己。
一个不婚主义者的爱情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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