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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廷仗

明代的廷仗

作者: 格向致 | 来源:发表于2023-05-23 20:27 被阅读0次

    明代的惩罚措施是由皇帝钦定的,并不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其中一些惩罚措施相当残酷的,比如“廷仗”就是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是对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这是一种极端的身体和精神的惩罚。

    “廷杖”是锦衣卫经常使用的刑罚措施。古语有云:“士可杀,不可辱。”而在有明一朝,皇帝经常一言不合就“打屁股”,而执行者就是锦衣卫。嘉靖三年七月,世宗皇帝一声令下,一百多位官员因为“大礼仪之争”被集体廷仗。上百名文官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扒掉裤子,让如狼似虎的锦卫们按在地上打屁股,一时间哀号四起,血肉横飞,有十六人当场被打死。这就是明朝的廷杖,皇帝相信,棍棒之下出顺臣。廷杖给大臣们造成了多大的心理阴影呢?宪宗、孝宗在明代算得上是比较仁厚的皇帝了,大臣在上朝的时候仍会感“手足茫茫”。明神宗有次召见方德清、吴崇仁两个阁臣,商议“挺击案”,方德清却只知连连叩头,吴崇仁则紧张得不敢作声,惹得神宗大怒。吴崇仁竟吓昏过去,当场大小便失禁,被抬回府中之后如木偶一般,几天后才恢复正常。

    对普通百姓的廷仗都在午门进行。紫禁城的午门,也称“五凤楼”,位于奉天门(今太和门)前,高37.95米,因为居中向阳,位当子午,故名午门。午门与东西北三面城台相连,环抱形成一个凹形广场。在明代,著名的“廷杖”就是在这里执行。廷仗的刑罚相当残酷,很多受刑之人,不被打死也会被打残,关键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更是一种精神上的羞辱。

    任何事物都是两面的,尽管皇帝希望通过廷仗树立权威,迫使大臣忠诚,但往往是物极必反,朝臣们则是以受廷仗为荣。被廷杖的大臣士子,往往会以敢于廷争面折而被贴上“诤臣”“忠臣”的标签,得以声名天下。屁股上挨几板子就可以名垂千古,这对把名分看得极重的明朝官员来说是一种“诱惑”。因此,甚至出现了为了反对而反对,自贴标签争取廷杖的人。可是平心而论,这个荣耀不好争取,因为很有可能没机会享受之后的荣誉。在明朝,被廷杖致死的大臣大有人在。嘉靖时期,就有 16位大臣因“大礼仪”事件被廷杖致死。

    廷仗是皇帝专制权力的表现,是皇帝希望通过严酷的暴力措施实现统治。暴力是一种高效的治理手段,但不是最有效的治理手段,远不如经济和意识形态的治理效力。所以以酷刑在帝王之术中并不是最优选择。另外,帝制中国的皇权虽然也会受到约束,但通常都是道德上的软约束,缺乏制度上的刚性限制。结果就是,皇帝会滥用暴力权力,这种滥用导致君臣对抗。这其实也说明了皇帝的专制权力是有限的,超过边界也会遭到反噬。正如阴阳平衡是天道,君臣之间的权力平衡也是一种天道,违背这种天道必然会给王朝统治带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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