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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一棵老树,据历史记载,我应该有一亿多岁了。人们都叫我活化石,也有人叫我树妖。他们没错,我活得太久,是一棵不死的老妖树。
其实,你看着我这幅尊容,就知道我活得有多累,满身疲惫,伤痕累累,差不多就是苟延残喘地活着。
别人都是开枝散叶,唯有我,孤单地活着。我不是自私自利的树妖,我也希望给人类留下一些绿荫,用我的子子孙孙来庇护他们。可是我没法做到。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我早就停止生长,我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我自己都不清楚。
多少年前,我有很多同伴,他们和我一起在这里扎根生长。我记得那时这里绿水青山,河流湖泊山川,一应俱全。各种鸟类栖息在我身上,他们热烈地歌唱。我喜欢他们每天的鸣唱,让我不觉得孤单,那样的热闹使我开心快活。我觉得生命就是一首赞歌,活着真美!如今这里荒凉一片,除了我,找不到生命的气息。
2)
我想到了我的祖先,他们从四五亿年前开始进驻这里。那是多么久远的历史啊。人类称之为石炭纪时期,我的祖先一步步进化,从最原始的澡类进化成森林,让蕨类植物覆盖了整个地球上所有适宜生长的地方,才有了我的生命和成长。
我想象着那个时代的美好,或者也充满着险恶,只是我的祖先,他们经历了怎样的涅槃,我并不知道。达尔文先生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理论告诉我,我的祖先强大的生命力造就了我。我们稳稳地留在了地球上,这便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因为有了我的祖先创造了这样极好的环境,他们让地球上的气候非常适宜生物生存,大约2亿年前,原始的爬行动物在这一时期迅速适应了陆地上的生活,并且演化出多种类型来,这其中包括能够双足奔跑的波罗蜥科、身材矮胖的大鼻龙属等各种较为原始的爬行动物,那是一个属于“蜥蜴”的世界。
晰蜴这个东西,在当今的人类眼里,是个小玩意儿,可是他们没有见过真正的巨无霸蜥蜴。它们有跑的,有爬的,还有飞的,体型有庞大的,也有纤瘦的,总之是各种各样,你想象不出,这样的世界可以一夜全无。
据说在恐龙时代到来之前,发生过一次火山喷发事件,地球气候直线上升,直接导致地球表面变得炎热干燥,森林之中野火频发,让森林一次次毁灭,土壤渐渐消失,地表严重荒漠化,我的祖先们渐渐被摧毁,还好没有被灭绝,否则就没有我了。
后来发生的大灭绝事件,人类都有记录。最近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末期,史称白垩纪大灭绝。最大的特点就是恐龙大灭绝,地球上80%左右的生物物种灭亡。当然,这次灭绝也并非全是灾难,没有它,就没有后来的人类,没有人类,就没有我们的历史记载了。
3)
人类是一个高贵的物种,他们拯救了地球,也破坏着地球。我见证了这个时代的飞跃,这是我的荣幸,也是我的悲哀。
从原始到荒芜,从贫瘠到丰富。人类搞出了多少东西,让我大开眼界。我活了这么久,上亿年的生命,足以让我见多识广,大风大浪,什么没见过,什么没经历过,可是人类的发展,让我这个老妖怪也看不懂,他们折腾完地球,已经开始进军月球。我没去过,那里有什么,我搞不懂,也无力搞懂。
我已经这把年纪了,还没被摧毁,我想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虽然我也只剩下半条命,但好歹也是活着。我的身体已经枯竭,生命的绿舟已经消失了,只有这枯黄的轮廓,看似有点狰狞的面目,如果不是根扎得深,我可能也早就见祖先去了。
最后那一场风暴袭来,至今让我胆战心惊。扑天盖地的黄沙,飞禽仓惶逃离,可怜的走兽们没有那么幸运,它们飞不起来,也跑不赢狂风,一眨眼的工夫,被狂风卷携的飞石砸得七零八落,遍地的尸首瞬间被排山倒海的沙砾掩埋起来。也好,它们死得壮烈,总算入石为安。
四周面目全非,我也被砸得遍体鳞伤。我伤心地看着身边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除了飞沙走石,天地一片混沌。还有什么可以让我留恋,周遭已经被死亡气息笼罩着,我生无可恋。
4)
我无奈地漠视着这一切,飞石也好,黄沙也罢,它们攻击不垮我。我这亿年老妖,虽然行尸走肉了,却也练就了金刚之身。在人类眼里,我就是一具活化石,我的价值忽然就有了,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我以为我虽然无法主宰世界,至少可以守着我的王国,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享一片大漠孤空远,长河落日圆。直到上帝有一天想起我,让我追随而去,这就是我的末路吧。
我以为这便是我的终局,我被大自然摧毁,又被人类给遗忘。我低估了人类,更低估了我的价值。我是一具亿年老妖啊。
直到有一天,一只大鸟在我头顶上盘旋。我的头颅早就残缺不全,说到底我是一具无头活尸,我靠着亿年蓄积的力量坚强地活着。后来,我明白了,那不是大鸟,它叫做飞机。是人类伟大的发明,但比起他们探月的家伙,还是小乌见大乌了。这就是人类智慧的力量,我这个亿年老妖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虽然我弯不下身子来,但我真是心服口服。
我并不知道,就在我懵懂无知时,这架飞机上的人无意中发现了我,就像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我默默无闻地活了亿年啊,终于被当作宝藏发掘出来了,这是我的宿命,也是我的荣耀。
5)
他们的设备太先进,在几千米的高空中还是发现了我。还有发现我的人,他一定是个极了不起的人,我孤单地活了上亿年,至今没被人觉得值得有价值。可见,这个人的眼光很独特。但他毕竟只见了我一眼,哪里知道我真正的价值,他只是肤浅地觉得,在这广袤的天地下,居然有我存在。
后来我才知道,正如我所料,他只是一个很文艺的科学家。他不考古,也不研究历史,对我一无所知。他感兴趣的只是我沧桑的容颜,饱经风雪,傲然的姿态里藏着深深的古老。这是他喜欢的风骨,他决定要把我作为艺术品带回给人类观赏。
我有点泄气,也很无奈。可是这算什么呢?比起半死不活地立在天地间,艺术品也不赖吧,反正我也活够了。
很快,一支队伍从天而降,他们乘坐直升机来到我身边。他们把我团团围住,像鸟儿一样叽叽喳喳地谈论着我,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以我亿年老妖的见识,我猜得出他们的惊叹。他们用不可思议的眼光打量着我,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也对,在我面前,他们何其渺小啊,如果他们自以为是,反而是他们的短浅,这也是我佩服他们的理由。
他们虽然没有我活得这么久,但他们确实是智慧、谦虚而又善于思考、总结、探索的新人类。他们比我强,我除了驻守在这里,什么也没干,我能提供什么价值呢?
6)
我的价值倒底还是被发现了。
我不仅仅是一个艺术品,我更是一个宝物。
正因为这一发现,我的命被保留下来。就在直升机抵达的那一刻起,我以为我要开始我的新旅程了。像我的祖先们一样,被保管在博物馆里,供人类反复瞻仰。他们不曾到过的时代,全靠想象去拼凑。我也很茫然,我不懂他们的语言,只能干着急,我表达不出我的想法,任由他们做哥德巴赫猜想。
他们不挖我了,我也失去了进博物馆的机会。
风霜雪雨,我被继续留在这里。只是从此我不再是孤独的自己。用人类的话说,我成为了网红,一个跨时代的网红老树。我的照片在地球上的各个国家都流转起来。人们不惜花费千金,不远万里来我这里打卡。说是打卡,其实也是乘着飞机远远地看我一眼。哪怕只是这样,人们依然络绎不绝地来,我惊艳了他们,他们也撩拨了我。
我忽然觉得这样也不失为一种收获,我活这么久,终于被发现,不得提供点价值,发挥点作用吗?
我对那个把我当作艺术品挖掘出来的科学家心存感激。如果没有他,我依然流落人间,在无底的深渊里苟活着。
除了来打卡的游客,还有来研究我的专家,从此,我就能让人知晓我真正的面目,我不只是看起来的古老,我是他们无法想象的真正的古老,一具让他们真正肉眼可见的活化石。
我配合着人类,用仅存的能量继续活着,直到他们把我研究透了,就是我真正离开的时候。
也许,那个时候,我就会遇见我的同类,我们也会相遇在那宏伟壮观的博物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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