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个感受,TMD莫泊桑你写黄色小说是吧!
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是一个议员对一个人说,有没有听过“莫兰是只公猪”这个故事,什么,没有?那我来讲讲一听。
说的是有个叫莫兰的商人去了一个巴黎采购,因为巴黎演出多,看的莫兰春心荡漾,心火旺盛。回家做火车时看到一个美丽的少女,少女到火车上便睡了,他便开始想各种猎艳方案,和少女共度一宿硬是啥也没想出来。
少女睡醒对了他笑了笑,没想到他便选择了一个最愚蠢的方式——直接吻了上去。于是少女大叫,乘务员把莫兰抓住,少女的亲戚准备告他。而莫兰也是彻底没了声誉,生意没了,被老婆打了一顿躺着病床。
这时议员就和另一个人承担了一个任务,去少女家求情撤销公诉。没想到议员初见少女,也被其深深吸引。是这样写的:
“我们俩在一栋漂亮的乡间房舍前拉响了门铃。一个美丽的少女来给我们开门。我猜一定是她,就悄声对李维说:‘该死,我总算能够理解莫兰了。’”
于是乎在李维和少女亲戚聊天时候,议员和少女一起走的时候,就开始使用十八般武艺了。直到深夜,居然成功了,特别是深夜的这一段描写,用的比喻真的让我大开眼界,不由得脸红。
第二天对方还想让他们留宿一晚,议员很想留,但是李维已经生气了,因为李维发现了几次,不希望他搞砸。于是描写议员的感受是这样:
我无可奈何,只好跟着他离开这一家。这是我一生最难过的时刻之一。我情愿用我一辈子的时间来调停这件事。
(附:在《百年孤独》中也有很多情感描写很打动我,描写感谢呀,遗憾呀,等等,把我们生活中的人之常情描写的特别到位的时候,我就对其特别深刻,所以对这一句话也很深刻。)
后面就成功了,然后莫兰很感谢议员,但是莫兰后面的日子很难,因为他的精神冲击太大了,每个人都拿他开玩笑,看不起他,过了两年便去世了。
但议员则发展不错,过了几年到这个地方参加竞选,到公证人(这是什么职业不清楚)家里拜访时,开门就是这个少女,但是他已经忘了,少女认出了他。同时少女的丈夫还专门拉着他的手感谢了一翻,感谢议员当时处理了这个莫兰公猪案。
这篇小说起初给我的感受是脸红,写的太露骨了,当然我不清楚是不是还进行了删减之类。我之所以深感吃惊,是自认为也算看过很多网友的秒懂段子,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小说家的比喻。
其次就是巨大的讽刺了,莫兰和议员的对比让人唏嘘,莫兰只是进行了强吻,甚至说可能没有吻到,但是人生直接毁了,家庭丶事业丶尊严,甚至生命都没了。
而作为讲述人的议员,是成功的拥有了这次艳遇的,但是他不仅毫无影响,而发展的还极其顺利。这种对比是给人以震撼的,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初心和本质都是一模一样的。
序言里提到左拉在莫泊桑葬礼仪式上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读他的作品时候,可以笑或者哭,但永远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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