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是允许谈恋爱的。学校既不主张,也不反对。只要你不把事情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学校不管。
学校里出双入对的,在宿舍、食堂、教室、操场、山前山后、花坛树林,你若随意散步,总难免惊扰到一对对郎情妾意、耳鬓厮磨、亲亲我我的鸳鸯。
其实,鸳鸯不受惊扰,倒是令没有任何防备的散步的同学,受到惊吓,让单身的同学们不好意思罢了。
我原本没有在大学里谈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的想法,或者说,一开始,就暗中给自己划了一条界线,定了个规矩,大学期间不谈恋爱。
大一、大二,就自己一个人,除了与同学们一起上课、与舍友们一起吃饭、晩上回宿舍一起休息,其余时间,都是天地之间,任我独行。
大一的时候,在另一个学校读书的李娟,每逢周末过来看我,找我玩。我们是高中同学,又都在大连,彼此来往,自然比别的同学更频繁更亲密。
我们仅仅是同学,要好的同学。在舍友及熟识的同学老乡眼中,似乎又不仅仅是如此。
之前,我说过,大学里,我没有准备一场盛大的恋爱的心理准备。我还是觉得学习更重要,为未知的未来积蓄力量更重要。
大学里师生们也经常谈起,大学里的恋爱,待到大学一毕业,就劳燕分飞,各自天涯了,曾经发过的海枯石烂、天崩地裂的誓言,都有如落叶,飘散开,不知所终。
我是信这种话的,觉得有道理。光凭一纸文凭,大学毕业工作不知去向何处,大家各分东西,连自己的工作去向都主宰不了,遑论爱情。没有面包,何来爱情。你看,谈情说爱的利害关系、道理,我还是懂一点的。
李娟就读的学校,离我们学校很近,坐公交车,也只有三站地。
周末的时候,我也去她们学校,找她玩。她引见那个学校的老乡给我认识,陪我到学校里转悠,也看电影,也去录像厅去看录像,去她们女生的宿舍里小坐。
她们学校的女生,较我们的学校,似乎更少。周边的几所高校,如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水产学院,就东财的女生最多。
所以,女生,在她们学校,真的被学长、老乡、男同学,视如珍宝。每年大学迎新开始的时候,高年级的老乡学长,打着照顾老乡的旗号,从女老乡学妹身上下手,大献殷勤,俘获芳心,屡屡得手。得手
我去李娟的学校里才去了几次,看见高年级的老乡们,对她甚是热情,百般呵护,明显看到对女生那种众星捧月的场面。女生可骄傲了。
有些男生对女生展开了猛烈攻势,死缠乱打,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在我看来,甚是搞笑,也十分不屑。
在我看来,自然的吸引,平等的交往,两颗年轻的心,因为相互的欣赏与爱慕,水到渠成地走到一起,才是舒婷“致橡树”里的爱情该有的模样。你只需要一个眼神,她便懂;她只需要一个皱眉,你也懂。心有灵犀,心心相印。
我与李娟就这样,你来看我,我来看你,可纯洁的友谊了。到了大二的上学期,她带了个男生,来我们学校看我。我请她们在学校里吃饭,还尽地主之谊,陪着喝了少许啤酒。我向来不饮酒,我没有这个细胞,不胜酒力,无论白酒、啤酒、红酒,入我口,我都觉得不是滋味,十分难受。酒之于我,有如农药。她向我介绍,这是她的男朋友,也是老乡。我礼貌性地与她的这个男朋友点点头,握握手。我的内心,情绪复杂。我不知是该为她高兴呢,还是该为我失落。我们在别人的眼里,似乎不单单是同学老乡,可是,今天,……
我不胜酒力,醉了,不能勉强支撑着去送她们离开了。她们走她们的,我只有回宿舍倒头就睡了。
同学们从未见我喝过酒,这次看见我面红耳赤的回来,倒头便睡,似乎也看出来了一点端倪。他们不说话,故作毫不知情。后来,我睡得迷迷糊糊中,似乎听见,他们窃窃私语,“老疙瘩失恋了…”。
我的内心,似乎在辩白,我才不是失恋呢,我是喝了一杯猫尿才成这样的。
我也不去明说,辩解。舍友是出于对我的关心,他们爱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吧。
李娟是大专,念两年。两年好快!一晃,她就要毕业了。毕业前来看我,说是分到了沈阳一家集团公司。沈阳,对于她和我,举目无亲,刚刚毕业,估计也挺难的,我祝福她。希望她在沈阳能一切顺利。
我还有两年。
大三,还是那个老样子。上课、吃饭、自习、睡觉。饭后、课后、周末,也到学校周边散步走走。
大三了,一晃还有两年就要毕业,跟学校说拜拜了。
我的心里若有所思。还记得当初踏进这个学校的计划吗?我是想继续深造的。如果想继续深造,同学们一般从大三就着手准备了。
我想我也该准备了。大三的暑假,我没有回家,留在学校,计划复习准备。
期间还收到了李娟从沈阳的来信,告诉我一切安好。我也告诉她我的想法,她一面流露出自己只读了两年大学的遗憾,一面鼓励我努力。
可是,我却复习静不心来,很浮躁。
我可能真的对这个专业缺乏真爱,另一方面,自己的英语,觉得刚刚开始复习的时候,感觉很痛苦。
我这是自讨苦吃。英语,自初中高中以来,一直是我的强项,上大学后自以为底子不错,啃老本,没有用功去学,所以,考了两次大学英语四级才过,六级过的希望十分渺茫。英语由优势变劣势,是我自身糊涂的原因造成的,这弥补追赶的功夫,需要我付出多少努力?
对本专业兴趣不浓,想跨专业考别的学校,我也拿不定主意。主意不定,目标迷茫,导致我的人在教室,心却飞到九宵云外。
就这样,一天天,过得稀里糊涂的。
大三了,似乎也想要谈场恋爱,才不枉读一次大学。在学校里,耳闻目染,看见校园里时不时的成双成对的,我也终究没能抵挡住谈一次感情的诱惑。
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不找找本专业本系的。不吃窝边草。后来,我和另外一个系的低我两级的一个辽宁的女生,处上了。小姑娘个挺高,有点才艺。弹吉他,唱歌,挺不错。
有一次,她们系里组织歌唱比赛。她问我选什么曲目,我帮她选定了《青藏高原》。待到比赛的时候,我发动全体舍友去为她捧场呐喊助威。
确实她的唱功不错。待到她唱到高潮部分之后的间奏部分,我从比赛的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冲上前去,献上预先买好的玫瑰花,并且轻轻地拥抱一下,给了一个贴面的吻。
就在此刻,掌声雷动,鼓个不停,尖叫呐喊,此起彼伏,震耳欲聋,整个比赛的教室,屋顶都差点炸开。赛场上所有的目光,齐刷刷地向箭一样射向我,还有她。虽然我只是故作镇定地环视一下全场,眼神却空空如也,我不敢正视任何一个人的眼睛,不敢与任何一个人的目光交汇,但我感觉到了,赛场上充溢着羡慕嫉妒恨的情绪。哎,我洒了,一把好狗粮!
鼓起勇气,进行完了这一套表演后,我也十分难为情,恨不得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只好立即跑出教室躲进了外面的小树林中。
不出意外,她获得了第一名的好名次。她也很激动,赛后出来,捧着鲜花满学校的找我。
哎,谁还没年轻过?谁还不干几件漂亮的蠢事?
“Ich liebte und lebte”.
(“我曾经恋爱过,也领略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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