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两节语文课,有意思的是两篇课文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这两篇课文,一篇是统编版三年级上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另一篇是统编版五年级上册的《猎人海力布》,两篇课文都是长文,一篇是童话,一篇是民间故事,而且两篇课文都安排在单元的第一篇课文,可见其地位。更有意思的是,两位老师上完课,有好几个老师都认为两篇课文的编排都有问题,《猎人海力布》的课后思考题与小练笔安排了两个互相冲突的任务,思考题为:以海力布或者村民的口吻,创造性地复述海力布劝说村民搬家的部分;而小练笔的要求是为以“海力布”命名的石头写一份简要的介绍,而本单元后面的习作又是缩写故事。大家认为,在这篇课文里,既要缩写又要创造性地复述故事,这是相悖的两个练习,会让学生感觉到非常分裂。而《卖火柴的小女孩》原来是放在六年级的一篇课文,现在放到三年级,学习的难度却没有下降,对于三年级的学生来说,这么长的一篇课文,读一遍都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更不要说理解了,而课后的练习题“小女孩几次擦燃了火柴?分别看到了什么?表达了她对什么的渴望?”跟原来编排在六年级的问题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原来还有一个问题“怎样理解小女孩死了,脸上还挂着微笑”,很明显,这篇课文放在三年级很不合适。
老师们的意见我也十分认同,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来看,从学生的学情来看,这两篇课文的编排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一是练习题让人看不出编者的指向性,二是没有切合三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
教材的编写已然如此,那么作为使用教材的人,应该怎么办呢?我想起了叶圣陶先生的一个非常有名的观点:教材无非是个例子。是的,教材无非是个例子,课文无非是教师教学的载体,这个载体怎么使用,这个例子怎么使用,还是要看教者自己,如何整合课文内容与练习题,如何降低教学难度,设计符合学生年龄、身心发展特点的教学环节,这一切都掌握在教者的手中。所以,教师一定不能被教材与练习题规囿住了,而应该基于学情,围绕单元重点和语文要素,创造性地灵活使用,才能让教材为学生的学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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