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南华经解读57
正由于差异只是存在于已分化或有界限的世界中,因而,这样的区分从实质的层面看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所谓“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便指出了这一点:通常以“秋毫之末”为小,但从其合乎自身的规定性看,它并无不足。
就此而言,也可以说没有什么更大于“秋毫之末”;泰山一般被归于大的存在形态,但从与自身存在规定一致看,也并没有任何多余,就其未超出自身言,也可视其为小。在生命的长短方面,殇子与彭祖的关系也与此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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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进一步涉及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就人的存在而言,在“以人观之”的前提下,“我”与外部世界的区分,往往构成二者关系的基本形态。
然而,个体如果转换视域,走向“以道观之”,则自我与天地万物便不再彼此相对、隔绝,而是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呈现统一性。这里的“并生”、“为一”,涉及视域转换之后对个体与世界关系的理解,其内在旨趣在于扬弃二者的分离、对峙。
对庄子而言,存在的界限归根到底是以人观之的结果,从“以道观之”或存在的本来形态看,这种界限本身就可以得到消解。
最后,庄子进一步从“言”和“说”的角度加以讨论。在“齐物”或未始有“封”(没有界限)的存在形态中,“言”与“所言”、“说”与“所说”之间的界限(区分)也并不存在。“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
如果能真正理解“万物与我为一”的存在形态,那么“说”和“不说”的区分也就不需要再坚持了。如果依然要对存在有所言说,在庄子看来便可能陷于另一种逻辑上的无穷后退。
“一”表现为“其大无外”的本然存在形态,“言”是人之言说,本然的存在形态和人的言说加起来是所谓“二”,对“二”这样的形态再作论定或者言说,则形成“三”,对“三”的形态进一步加以言说,便形成新的累加,如此不断延续,其结果便难以避免逻辑上的无穷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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