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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这个物体、这个东西、这个事情本身的理解谓之领悟。这里并没有合适的词语来表示本文所言的对象,在此将之统称为“物”。
语言文字只是对这个物的描述,这种对物的描述形成了象。根据语法规则、词义规则、上下文联系等去理解语句时,所理解的对象是这个象,而不是物本身。
不同的人看到物的不同方面甚至相同的一面都采用了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语句、不同的词汇,建立不同的概念、理论体系来阐述自己所看到的物。但由于语言文字的匮乏和缺陷,物不能被记录,语言文字只能对这个物进行描述,读者(即看到这些文字的人)看到的是象,看不到物。并且由于表达者的表达能力有限,即其既不能像优秀作家一样形象地描述,也不能像(分析)哲学家一样准确地表达,读者看到的象甚至是模糊的、矛盾的、不协调的。(假定表达者对物的理解是清晰的、不矛盾的、协调的,虽然这个假定很难确定)
因此,读者常常被各种不同的解释、似是而非的说法、极其相似的词语弄得混乱不堪。看物而不是看象将有助于消弭混乱。透过象看到这个物本身表示对这个物的理解开始上升为领悟,也即尝试去理解这个物本身而不只是理解他人对这个物的理解是领悟的开始,也即领悟要求你去理解言所指之物而不是理解言所描之象。
例如,上段第二句中的三小句虽然语言文字不同,说得看似不同,但表达着同样的意思。语言文字的描述虽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象,但都指向同一个物。
读者从众多象中看到了物而领悟后需要将领悟用语言文字表述出来,其自会形成一套与前人不同的概念、理论体系,表现为用不同的语言、语句、词汇来描述物。同样的,之后的读者看到的是象。
虽然言有象,但言指物。
(注:象与物不是指现象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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