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的意思,是她自己不想签的,这不刚好遂了幼儿园的心意吗?没签合同,就不是她们的员工,更不用入保险什么的,幼儿园不是节省了一大笔费用吗?
她又继续说:“园长前几天来我家了,提了一箱奶。说叫我赶紧养伤,看一个月内能恢复好不能,幼儿园不可能叫人顶替我太长时间的。听她口气,我要去不了,还耽误他们事了。我住院的花费啥的,她根本提都不提!”
老乡很生气,说怎么看着就没有一点人情味呢?
我也只能安慰她:“已经这样了,也别想那么多了,幼儿园的工作不行就不干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一个月时间怎么能恢复好?你想想,一个月时间,骨折地方刚能长好,你去上班,天天又开始不停的活动,如果再崴一下,或者每天活动时间过长,二次负伤可比第一次更难恢复,估计都会有后遗症呢!”
她说:“是啊!幼儿园意思最多给一个月时间休息,就让我回去上班。我这月的工资都给顶班的人了。”
看她生气还又无法抉择的样子,我只能再次告诉她:“你摔这一次,花的不止一个月的工资吧?如果不能恢复好,后半辈子,走路都是问题,你盘算盘算哪个划得着?工作没了再找,身体要是出现问题,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况且也不是收入多么高的工作,没有必要纠结!”
她家男人也附和道:“都说不让她干,又不是养活不起,非要去干。看看,出了事,谁也不管,真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她又说:“学校估计不会给负担医药费的,老说没钱,正常工资都不给涨呢!前些时,有个实习老师,因为年龄小,没眼力价,干啥总是需要人安排,要不就是干错了,园长老是当面指责批评她,总给我们说不要她了,叫她走。后来,因为一个孩子不小心摔了,园长就叫那女孩卷铺盖走。她就自己把衣物收拾收拾,拉着箱子走了,连工资都没去结,幼儿园也装不知道,更不会主动吭声。过了几天,那孩子妈妈也是气不过,找了财务,吵了架,才把工资付给人家呢!”
顿了一下,又说:“发现这人都没有人情味,出了问题都不想管。我还没签合同,估计他们会推卸责任呢!”
她言语的犹豫和胆怯,让她家男人上火了:“想那么多干啥?安心养好伤。到时,我去找他们,医药费负担了没啥说,如果他们不客气,我就起诉他们。”
老乡说:“那不就翻脸了?以后都不好看啊!”
她的亲戚们七嘴八舌的都开始给她出主意了,她却还是犹豫不决的态度,让人有点无奈。
我也只能告诉她,好好养伤,遵照男人的意思,随后看情况处理。这种事,幼儿园是要承担责任的,尽管没有签合同,但你是他们的员工是无须质疑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是必须的。能协商更好,不能,该走法律程序还走法律程序。
稍后,告辞回家了。
其实,我们当地这种雇佣劳动关系不签合同的比比皆是,大部分都是熟人熟关系,没事则已,有事都会相互推诿。劳动部门很多时候也不是那么好使的,并不会多么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好多用工单位都不正规,他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的,所以才会有这种维权难的事。
还有,大部分人法律观念淡薄,没有维权意识,有的更是不好意思直接询问或者面谈,出了问题,还真是得不到任何保障!
虽然,我们一再都说着要求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其实不公平的事很多,有时候还真是无法避免的。
老乡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我也不得而知,幼儿园能否承担责任,现在都还是未知数,只怕到时候维权路也不是那么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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