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德·M·德沃金
(1931-2013)当代著名、活跃的法理学家,被认为是与美国著名法哲学家富勒、罗尔斯齐名的法学家,他的新自然法学(也称“自由主义法学”、“权利论法学”)是当代西方法理学界最重要的学说之一,对西方法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主要著作:《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批判折中主义
自由主义的平等不是在自由和平等之间寻找一种折中主义的立场
两种不同的“平等”理念
第一个原则:要求政府“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公民(equally treat)
第二个原则:要求政府将其所有公民“作为平等的人”来对待(treat as equal)
两种原则的区别
“平等地对待公民”与“将公民作为平等的人来对待”是不同的平等观。后者的另一个表述是“平等的关切与尊重”(equal concern and respect)。
第一个原则是资源与机会分配意义上的平等,自由主义比保守主义更加重视第二种平等。第二个原则是资格权利意义上的平等,德沃金认为这是更为根本性的平等,而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同样重视这个意义的平等。
沃德金的两种平等概念
平等地对待所有人——并非自由主义的特征
把人当作平等来对待——自由主义的构成性原则
国家中立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具有道德实质性的内容原则。
平等自由主义(左翼自由主义)的三个主要内容:
1)什么样的正义原则是我们可以接受的?
2)如何把正义原则延伸到持有不同理念和信仰的人?
3)作为中立的国家在道德上是不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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