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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不同

思考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不同

作者: 来看看你们 | 来源:发表于2023-08-13 00:22 被阅读0次

  对于律师而言,他的对手并非对方的律师,也非检察官,而是法官。在庭审中利用有限的发言机会,说服法官让自己的当事人获得利益,这是律师的职业准则。故必须尝试去思考法官的思维,知己知彼方百战不殆

  一、法官思维是“男人”的思维,比较粗线条(想了就说),有大男子主义的特点,因为他对案子说了算。律师说话要考虑自己委托人的感受、法官能否接受,所以拥有女性柔和的特点,考虑周全方可表达。

  二、法官思维是合法性,律师思维是合理性。对于法官而言类似于一种“我不管你的道理,那是道德范畴,我紧扣法,法律怎么规定的我便怎么来”的合法性思维。

  三、法官思维是正义性思维。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官的责任,让当事人在案件中能都感受到相对意义的公平正义。律师考虑的是自己当事人利益,故思维偏一方利益性。

  四、法官思维多元,律师思维一元。法官考虑社会稳定,判出错案要扣奖金,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对于律师而言则只有一件事即将当事人的利益完全的捍卫,赢就是唯一目的。

  五、法官思维为专业思维,律师是精细的思维。法官一年审理几百案件,批发走量的便没功夫太细。律师一年案子相对于法官较少,精雕细刻。数量的差距决定了法官思维的保守,律师思维的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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