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作家米亚姆。普莱斯勒在《幸福来临时》一文中塑造了一个这样的小女孩子,她狡黠、倔强、敏感、逃避,在平常人眼中是一个不听话的坏女孩。但是,大部分孩子之间的冲突,都是所处年龄的典型行为,这些行为会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而消失或者发展出更复杂的技能,却经常被大人一概当作问题行为予以矫正。
小时候的偷窃行为,相信很多孩子都有过。偷摘别人的黄瓜、偷挖别人的蕃薯,小时候为什么要去做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偷是不耻的行为吗?不是不懂道德知识,而是因为当时太饿了,在那个时代,孩子们的物质并不丰富,饿的时候,想到的不是道德,而是怎样能填饱肚皮。这样的事情做了又不敢说,只能把它深深地埋在心底,随着岁月的流逝,长大后,内心的力量强大以后,感觉这种事情是不好的,做人不能偷偷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平时的班级管理中,也有偷窃行为的发生,作为老师,我们怎么面对这种事情?小A是班里的学困生,他是四川人,是个单亲孩子,母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就离他而去了,他跟着爸爸相依为命。爸爸是个大货车司机,平时很少在家,只有奶奶管理他的生活。奶奶身体不好,经常三餐都不能做,他只好提前学着做饭,三年级的孩子看起来像六年级孩子一样成熟。爸爸的生意很不稳定,有时候几个月没有货,家里生活很拮据,看着别的孩子每天有五元、十元的零花钱,小A羡慕极了。
一天早上,小A家里没米了,爸爸又没去买,他没吃早餐就来到了学校。他的同桌小B家里很有钱,每天都揣着几十元零花钱,一来到学校就买这买那,小A看了心潮起伏,摸着自己干瘪的肚子,口水在嘴里直打转。大课间时间,大家都下去做操了,小A骗老师说,自己肚子不舒服,想在班里趴一会儿,就不下去了。就这样,小A趁着做操的时间 ,偷偷地翻开小B的书包,拿走了10元钱。做完操,大家都很热,小B去买东西发现自己少了十元钱,就报告老师。这时事情就很明显了,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小A,可小A一口咬定没有拿。当时我也没有再深究。自己掏了十元钱还给了小B,跟小B说,钱掉到地上了,是小A主动交给了老师。
在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来到了小A的家里,看到小A满头大汗地在烧火,我心里一阵心酸,我和小A一起把午饭做好了,还去市场买了一点熟食。小A显得很高兴,吃得很开心,说这是自己近段时间吃得最好的一顿饭了。吃完饭,小A把我拉到房间,小心翼翼地对我说:“老师,有一件事憋 在我心里好久了,我心里非常愧疚,一直想跟您说,又怕您对我失望。”望着这孩子一脸诚恳的样子,我说:“不要说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其实上次拿同学十元钱的事情我早就猜到了,你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我想你当时也有自己的难处。”小A听到我这样说,眼泪哗哗地往下流:“老师,我错了,不该拿同学的钱,这种行为是可耻的。可当时我太饿了,就没有想那么多。你不找我,我心里更慌,这段时间我总是吃不好,睡不好,听到您拿了十元钱给小B,还说是我捡到的,我心里更加愧疚,老师,我以后一定不再犯这种错误,一定做一个好孩子。”
听到这里,我开心地笑了!小A经历这件事情后,他长大了,在他的心灵深处,我看到了孩子走向自立的能力,攻击、欺凌、谎言、秘密都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能绕开的“恶行”,所有问题行为背后都有一些积极的力量,因为老师的善待,孩子才得以好好地生长。如果当时我在激动的情况下处理问题,势必会打击孩子的自尊心,从而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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