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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是我最要好的闺蜜,前晚她突然发来一张照片,点开来看,居然是一张结婚证,上面的名字是她和痞子。
我吃惊程度不异于看见外星人,赶紧翻了翻今天的日历,距愚人节还有大半年,没理由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吧。揉了揉眼睛,没错,日期是上个星期五,照片里笑得那么娇羞的姑娘也的确是我的好闺蜜,货真价实的一张结婚证。
怪不得姑娘上周突然回了一趟老家,原来是干这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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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发认识前,我和痞子已经是好朋友。
他曾经是我同桌,那时候他有个传说中的小初恋,我没见过样子,可他课本上,练习本上都写满了女孩子的名字,想不八卦都不行。
据说他们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是小学毕业后小姑娘就转去了隔壁县读初中,距离产生美的同时更催发了陌生,没有手机的年代,隔着一个学校就好像牛郎织女隔着一条银河,两个人随即就分手了。痞子那时候还是个纯情的小处男,为表痴情,在所有能看得见的地方都画上、刻上初恋的名字,包括我的那半边桌子。
我桌子又不喜欢你初恋,凭什么要帮你记着她?梁子结下后,有一次午休,趁他不在,我把他笔记本上初恋的名字全给涂了,还写上“大傻逼”三个字。哥们一回来傻了眼,直接跟我掀桌子想干架,没想到这次吵架非但没把我们吵得形同陌路,倒是开始互敬对方是条汉子,关系愈发好起来。
大发和我的关系很微妙,我认识她之前已经认识全她的前男友,她的现男友,她前男友曾经的现女友,以及她现男友的前女友,外围一圈儿都熟,倒是最中间的主角没打过交道。
如果那时候痞子跟我说要追大发,我肯定扔一句“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大发算得上我们学校的校花,而痞子,除了高一点,蠢一点外,似乎没有其他的长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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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QQ、人人这些社交平台的出现以及她的某任前男友,某个晚上我百般无聊地刷着网页,看见大发在男孩的状态下留了言,闲来无事,搭了个讪,发现彼此三观吻合,越聊越投机。
后来有一晚,大发突然发信息给我,“你觉得痞子怎么样?”
“人还不错,活不知道。”
谁说生活不是处处有惊喜呢?当年号称追求者不下一个班的女神大发,因为几次聊天,最后竟花落痞子家,这一谈,就是4年。
原以为一段美妙佳缘就此展开,一帆风顺,没想到这段爱情好像孙悟空取经,是一场艰苦卓绝的西行。
痞子是独子,她妈妈在我们那地方算得上是个名角儿,长得漂亮,性格强势,说一不二。痞子本着和大发好好处对象的想法,第一时间就把大发带回了家,许是漂亮的女人眼里容不下更漂亮的女人,痞子妈妈这次对他的恋情异常反对,“不行,分手,必须立刻分手。”
痞子妈觉得大发要抢走她儿子似的,横竖对她看不过眼,有一次痞子家里人聚餐,痞子也带着大发去参加,他妈妈在饭桌上直接下命令:“谁让她来的?我们家吃饭她来干什么?”
大发哭着打电话给我时我叹了口气,好一出孔雀东南飞,逼得眼前的刘兰芝都要和焦仲卿私奔了。我们看着心疼,劝她算了,得不到婆婆祝福的恋情走起来步步惊心,就算强硬在一起,日子也不会好过。
痞子在这件事情上倒像个男人,即使平时对他妈言听计从,但在大发这儿,态度坚决,非她不娶。
真是应了仓央嘉措那句:“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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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多炽烈,不头破血流的追求一次,你永远也不会记得她的热度。
“大发,明儿我们回一趟家,我带你去结婚。”
有时候爱情并不是说要为了对方去反抗全世界,而是因为有爱,要想尽办法在一起。
历经无数次痞子她妈的阻拦后,痞子想了个法,要么先领证吧,姑娘跟了他这么多年,的确配得上一个名分。
说来容易,痞子和大发的户口本都在爸妈那儿保管着,直接找他们要肯定是不行的,那只有偷了。
两人商量着,先一起回老家,拿到户口本了就直接奔往民政局。
大发登上回老家的火车时,心里还在踌躇,痞子究竟会不会回来。
一切犹豫在火车到站后看见痞子的那一刻烟消云散,还好,他来了,真好,他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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