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行四五里,
渐次红花山。
白蝶舞苍壁,
黄鸟穿松巅。
涌泉挂高崖,
四季明镜悬。
成溪不盈尺,
深约一丈三。
滔滔六百寻,
切切逝东川。
岸多乌拉草,
随风互交颔。
奔流忽开阔,
蜿蜒过石滩。
石滩中流柱,
袅袅生幽兰。
香艳小灵芝,
松茸落金盘。
群雉时飞鸣,
翩翩远云端。
荆棘无名草,
浩浩碧若蓝。
凌顶野石竹,
灿灿红欲燃。
昔有李巡抚,
奉旨惩弊官。
廉明愤公垢,
斩决四百贪。
途经山之北,
海蜃现平瞻。
其间凤凰鸣,
仙子降尘寰。
纤指点黄土,
忽突一神泉。
御史挥巨笔,
题名神井源。
言嘱子侄辈,
结庐神井轩。
他年自退隐,
于此造田园。
蹉跎光阴老,
往梦却云烟。
昔又古少女,
楚楚尚及笄。
母去冬暮深,
寻亲过此山。
冻云凝寒树,
一往无生还。
地母感其孝,
魂化栖月岩。
时逢迷途客,
红衣导平安。
昔年一老翁,
煮枣山坳间。
缟袍映赤面,
须发飘飘然。
目赭神炯炯,
自命乃狐仙。
时袒胸前衣,
伤疤示众观。
云道火枪伤,
至今五百年。
人心倘向恶,
莫比禽兽冠。
昔曾明月夜,
光团升山峦。
冉冉上而下,
接地或连天。
山民遥相指。
曰是炼仙丹。
登临倍多感,
超凡心悠然。
夕归日愈朗,
轻风送我还。
*李巡抚:李道昌(1620-1664),字大来,无棣城里人,系遗腹子,天资聪慧,有神童之称,清顺治三年丙戌科(1646)殿试第三甲第二百五十五名,因诗赋称旨,特授监察御史。未就任,而母翟孺人丧,悲恸欲绝。为悼念父母,遂自号“匪莪”。
李道昌丁母忧后,奉旨巡按河南。时值山西寇乱,百姓流离失所。朝廷震动,敕命重兵防御。李道昌力事招徕,兴利除害,招安二千余人,流亡者得以复业。因政绩最著,回京官北城兵马司指挥。因失和上司意,里居三年,后补甘肃临洮府(今甘肃省临洮县)经历,以大计报最,升大理寺副,擢大理寺正。在大理寺期间,李道昌宽厚仁慈,秉公持正,狱无冤纵,多予平反,廷尉称平。
李道昌年四十五卒于官,有诗集《游屐草》、《临洮草》存世,少宰、无棣王青为其作《江西道监察御史匪莪李公墓志铭》,《山东通志》、《武定府志》、《海丰县志》对其事迹均有记载,入祀邑乡贤祠、忠义孝悌祀。
李道昌后人有3人中举、21人为贡生(监生、太学生),乃无棣诗书望族。其中,李道昌四兄李应昌之五世孙李异岁贡生,乡饮大宾,好学不倦,居社学教授三十年,士皆悦服,《无棣县志》(民国版)之《八景图》所配八诗皆出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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