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作家天天混迹于各种圈子,到处招摇叫卖自己的作品,侃侃而谈商业变现,说起报酬和条件来丝丝入扣,那么基本可以给出一个判断:很大程度上,这位作家背后是有一个团队(或者通俗说叫代笔)来写,他已经远离了创作,更谈不上是创作者了。
这是一个基本的规律,一方面说明上帝是公平的,一个人不可能样样精通。如果给了他令人发指的天赋,也一定有不堪一击的弱点。
天赋和弱点人人都有,正确面对这些规律,合理应对就好。
对于作家和经纪人,规则的订立大于人情。
至于是否领情,其实也是以规则为前提。双方的利益分配,最初的合作之初,可以有争论争吵,可以有各种不同意见,一旦达成意见之后,就是双方都认可的规则了。这个时候,双方都不要有“我吃亏了”这种情绪出现。
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决定买单,我觉得这是最基本的社会规则。
成者总是不约而同的配合时代的需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