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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梦想成真之间,差了一个开始

你和梦想成真之间,差了一个开始

作者: 呼呼猫妈 | 来源:发表于2016-01-26 11:44 被阅读57次
    预备,开始!

    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能只是一个心愿,可能只是一个目标。大多数人只把梦想当梦,光想不做,他们时常因为害怕不能实现梦想而索性从不开始去做。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采访,主题是:成功实现自己的心愿或目标的最难一步是什么。

    采访的对象都是普通老百姓,她们实现的小心愿和小梦想也都很平凡:有努力考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有减肥成功的中年大叔,有戒除烟瘾的大娘,有控制住花钱冲动的上班族小妹,有克服广场恐惧症的少年,有说服了父母去远嫁的姑娘。

    采访的结果完全出乎预料。

    大家会以为成功过六级最难的是每天苦背单词三小时,但学生说:最难的是打开书。只要打开书,背单词的三小时转瞬即逝。

    大家会以为减肥最难的是每天坚持跑完5公里,但大叔说:最难的是换上运动鞋。只要换上鞋出了门,5公里跑起来轻松顺畅。,他甚至很享受跑步的酣畅淋漓。

    大家会以为戒烟最难的是要挺住30天的折磨。但大娘说:最难的是掐掉第一支烟。只要掐掉第一支烟,吸烟的诱惑就削减大半。

    大家会以为控制乱花钱最难的是每一次的灼心纠结,但小妹说:最难的是在一开始就关掉淘宝网。只要关了网,根本纠结不起来。

    大家会以为克服广场恐惧症最难的是面对人群的自我交战。但少年说:最难的是走出家门。只要走出门,就突然勇敢起来。

    大家会以为说服父母最难的是全程激辩、斗智斗勇。但姑娘说:最难的是和父母面对而坐。只要诚恳地面对,父母就基本接受了。

    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梦想,圆梦之旅最难的一步居然出奇的一致,那就是开始。一旦他们开始,就发现,曾经那些让他们望而生畏、遥不可及的愿望和梦想,实现起来却那么容易、顺畅。

    梦想就好像一个美好而羞涩的恋人。她是那么完美,美得让你不敢靠近,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她又是那么羞涩,从不主动,更让你不敢轻易出手。

    当你突破自己,勇敢地向她迈出第一步时,你就能感觉到她的热烈回应。是的,那个美好而羞涩的恋人也爱着你。这时,你才发现,原来所有的难度都是自己想象的,所有的距离也是自己想象的。

    只想象不行动才会生畏,只想象不行动才会遥不可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从未开始。

    林子的一条朋友圈信息让小白炸了锅。这条信息的内容是:庆祝新书上线发售。小白立马“严刑逼供”,让林子好好交代这部处女作的诞生史。她急切地想知道为什么这么难的事会让资质平庸的林子做到了。

    时间还要从一年前说起。在林子第N次畅想文学梦时,突然有一个念头:为什么我不去尝试写写呢?

    林子写了第一篇文章并放到博客上保存。恰巧,有一个朋友看了这篇文章,觉得写的不错,就甩给她一个投稿邮箱,建议她投投看。从这开始,林子就习惯性地把每一篇写好的文章都投出去。

    林子在投出第5篇文章后收到了编辑的回复:稿子已被采纳。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让林子一下来了精神。人一旦走近一个圈子,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圈子,就会不由自主地想靠近、想融入、想成为活跃的一份子。

    这种不由自主的动力,让林子有种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她情不自禁地多看、多想、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然后多写、多投。他遇到过不少困难,写得也不是非常顺畅,但奇怪的是,她总能坚持。她认为这种坚持是每一次成功写完一篇博文所带来的执行力惯性,这种惯性就好像一股强大的牵引力,让她不断前行,从而产生新的惯性。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写文章的水平越来越好,终于写出一篇大火的文章。某一图书编辑读了这篇文章后相中了她,就立马邀她出书了。后面的事就是按部就班水到渠成了:选题、拟大纲、审核、写稿、审稿、成册、装订、发售。

    林子说,就是因为写了第一篇博客,才会被朋友看到,才会投稿,才会不断去写,才会越写越好,才会出爆文,才会被编辑看中,才会出书。如果出书是一个梦想,林子如今的美梦成真就是因为写了第一篇博客。

    有时候,将梦想实现的过程就好像坐过山车。只要你上了车启动了开启键,你就会被车子带着运行。虽说坐车的过程十分惊险,对你来说也并非容易,但总会有种动力带着你顺着轨道乘势而行,让你连中途离场的机会都没有,直到你被它带到终点,得偿所愿,美梦成真。

    别让你的梦想变成停滞的过山车,请勇敢的坐上它,按下开启键吧。

    有一个全色盲的年轻人,他的世界只有黑白灰。他看到的柠檬就是灰溜溜的鹅卵石,他看到的建筑就是灰溜溜的水泥墙。他一直想要知道什么是颜色。

    有一天,他突然开始寻找一个方法,不用眼睛也可以感知色彩的方法。没想到,真被他发现了:原来不同的颜色,他们的频率不同,转化成的声音也不同。于是,他研发了一种仪器,用电子眼看颜色,通过芯片将电子眼中的颜色转化为声音。他通过声音来辨别色彩。

    他带着仪器走到超市,他一边走一边听,仪器里发出太多音符,让他兴奋不已。他知道,这就是颜色。

    后来,他靠着这个仪器学了画画:他用仪器听画样上的每一个颜色,然后找到发出相同声音的颜料去画。他反复听,不断区分,画越来越逼真,越来越色彩斑斓。

    他还发明了声音肖像,用仪器听人脸的声音,然后画出不同颜色的肖像画。他发现居然没有两个人的脸谱是一样的,甚至是双胞胎。

    慢慢地,他不局限于人脸了,他把演讲画成一幅画,把城市画成一幅画,把名曲画成一幅画。

    再后来他居然开了一场能看的演唱会。演出现场的玻璃顶棚会随着音乐的演奏不断变化着颜色,实在太美太壮观。

    他头戴电子眼的照片,被批准可以做为身份证件照,他成了第一个电子人。

    一个全色盲的人能感知色彩缤纷的世界本就超乎想象,听声作画、视觉演唱会、第一电子人,更是让人直呼神奇。而这些超乎想象的神奇只是开始于一次感知颜色的尝试。正是这个“开始”,点亮了一个人的世界,也丰富了全人类的世界。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起地球。这个年轻人却告诉我们:给我一个开始,我可以改造世界。

    不给自己一个开始,我们真的就不知道生命有多大的潜力;不给自己一个开始,我们就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会变得如何美好和奇妙。不给自己一个开始,我们就真的不敢相信,原来我们远比想象中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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