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感觉自己好像是忘记了些什么,却也想不起来个究竟,这是件很痛苦的事,所以,最后我干脆连这痛苦也一道忘却了。
……
最开始我忘记了自己的名字,这貌似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我并不这么觉的,名字于我只是个称号,记不起来的时候,我想起什么就叫什么,所以当我回敬别人的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差不多都是这样说的:
“你好,我叫孙悟空。”,
……
“你好,我叫释迦摩尼。”,
……
“你好,我叫加菲猫。”,
……
诸如此类的名字我还想到了很多,也就因为这样身边的那些人大多都不会再去问我的名字,他们给我起了个名字,叫“疯子”,这名字听起来不咋地,但大家都喜欢这么叫我,我也就打算把名字改成这个了,但是一转脑袋就又忘了,
“你好,我叫擎天柱。”
……
渐渐的,我又忘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当然,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这大抵也是件很恐怖的事,但于我来说,这又不是什么需要伤脑筋的事,我不需要知道我从哪里来,也不想要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因为我只想呆在这座城市里面哪都不去,这里是座小城,一天的时间就可以把这座城走个遍,我也不需要害怕迷路,因为我已经忘了自己的家在哪里了,或许它并不在这座城里,而我唯一需要动脑思考的是,我在这座城里是要做什么?嗯,很不幸的是我把这件事也忘记了,而于我来说这是件很重要的事,比名字更重要,比来源与归宿更重要,所以我准备不想起来这件事就不离开这座城,但是今天的太阳暖洋洋的,我又懒的动脑去想就坐在那里看着太阳发呆。
发着发着,呆着呆着,突然太阳被一个“东西”挡上了,那个“东西”初看时是圆圆的,有两个眼睛,和一个鼻子,两个耳朵,还有一张嘴,嘴还会说话,我小小的吃了一惊,然后一拍脑袋反应过来,那个“东西”原来是一张脸,一张女孩的脸。
她的脸很秀气,没有多么的出彩,但是我忘了一直盯着女孩的脸瞅或许是不礼貌的,所以我也忘了把目光从那张脸上收回来,盯着她瞅了好久,奇怪的是那个女孩也盯着我瞅了好久,然后那张嘴慢慢的张开,她的声音很好听,只是语气还有些不善:
“喂,大叔,你是乞丐吗?”,
……
我有些愤懑,愤懑于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丫头片子叫做大叔,更愤懑于她说我是乞丐,虽然我现在穿的破破烂烂,头发因为长时间没打理,已经疯长到了可以把整个脸遮上的程度,但是我从未向谁乞讨过,又怎么会是乞丐,而且我的兜里有钱,只是我忘了花。
……
“哼!”,
我高傲的从鼻孔里挤出一个音节出来,把头撇向一边不再看她,然后翘起了二郎腿,刚想着“你管我”,那个女孩就看着我的态度,插着腰一声娇呵,
“能不能从我家门口起来”,
我一扭头,然后看着身后被我当成靠背的大门,顿时有点尴尬了起来,灰溜溜的走开了,但是没走几步就被那个的女孩又叫了回来,
“喂,你饿不饿,我可以请你吃点东西。”,
她说话的时候举了举手里的袋子,里面好像是一些食物,也许是她听到我的肚子叫了,但是我还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无聊对一个脏兮兮的陌生人发善心的人,以及毫不犹豫的钻进了她刚打开的门中,扫了一眼这间不大的小屋子,然后准确的找到了一个小桌子,在桌子旁边的小凳子上坐了下去,这应该是女孩用来吃饭的桌子。
嗯,在肚子饿的前提上天塌下来都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况且这也算不上乞讨。
那个女孩咬着嘴唇也从门外进来了,她没有关门,手里除了那个食物袋子,另一只手好像在身后藏着什么,显然她是后悔说了那句话的,也许那只手里拿的是防狼喷雾什么的,但我更注意她另一只手上的袋子。
……
嗯~好久没有吃到这么饱了。
我舒服的伸着懒腰,那个女孩则是摆出一幅要送客的架势,我却是不想离开的,于是就把自己怀里揣着的钱包扔给了她,那里的钱有多少我忘了,但是那是我一生的积蓄,想来也是能够买下这个女孩的小房子的,我也不管她会不会卖,但是我已经把钱都给她了,这个房子也就是我的了,我这么想着,然后和着自己的脏衣服躺下了沙发上睡去。
……
迷迷糊糊中,好像有谁在叫我,但好像又不是在叫我,因为她不是在叫我的名字,
“喂,醒醒。”,
但我真的醒了过来,看着那个女孩的脸,有点迷茫的想着,
“我叫醒醒吗?”,
但应该不是的,因为那个女孩看我醒了过来已经开始问了,
“你叫什么名字?”,
这一瞬间,我又想到了一个好酷的名字,
“你好,我叫奥巴马。”,
嗯,我本来是想这样回答她的,但看着她的眼睛,我也只能如实回答道,
“忘,忘,忘……”,
靠,原来我都忘了怎么说话了,本来就打算说两个字的但是第一个就卡壳了,“汪汪”了半天,那个女孩接口道,
“忘了?”,
“嗯。”,
我无奈的点头,
“那你的家在哪里?”,
“这里啊。”,
这次我倒是一口气说了出来,那个女孩瞪大了眼睛。
……
夜黑漆漆的,屋子里面也黑漆漆的,女孩在自己的卧室里面也不知道睡没睡去,我躺在沙发上,这东西柔软的让我有点睡不习惯,
嗯,那个女孩终究没有撵走我,她原来是把我当成了一个犯了痴呆的老头子,谁又让我的脸都被头发挡了上,这段时间造的也实在是狼狈,被她当成老头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她还联系了一个叫做警察局的地方,想把我送到那里去,但那里既不是我来的地方也不是我要去的地方,所以我还是不愿意去的,
但是我又转念一想,这样不也挺好吗?就算什么都想不起来,重新来过不就好了,我的身上还有钱,可以去找份工作,活的有点人样。
这样想着,我咧嘴一笑,但不是开心的笑,而是对自己的嘲笑,多么可笑啊这些奇怪的想法,我为什么要活成一个“人样”啊,我最讨厌的就是“人”了,他们总是人模人样的,但鬼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
夜黑漆漆的,我自己打开门离开了这个女孩的房子,因为天黑怕不安全,女孩准备把我留在她家一夜然后明天早上再去警局,但是谁说天黑是不安全的,只有那些害怕孤独的家伙才会讨厌天黑,我是很喜欢的,这夜色刚刚好。
我披着月光离开了这里,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只是一个失忆的人,但在这座城里大抵都是我这样的人,他们已经无可救药,而我还在寻找。
嗨,你好,我叫周大可。
失忆的人。
网友评论
嗯,该怎么说呢,我们有点像,喜欢夜晚,讨厌人,你是一个奇怪的人,我是一个极端抽象中却喜欢狗的妖怪。很高兴认识你!陌生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