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 佛丧青年 | 来源:发表于2019-04-04 21:43 被阅读173次

    今天是一本教育意味的《杀死一只知更鸟》,泡在图书馆啃了一天这本书,这本书威名远扬,我是早有耳闻的,被西方媒体评为最有教育意味的书,看完合上书,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我敬佩作者,很多漂亮的话必将成为经典,伟人创下巨峰,勇士必将拾阶而上,创下更伟岸的诗篇,这本书是伟大的,文字也是优美的,人物是鲜活的,道理是深刻的,我喜欢这个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觉得最大价值的是作为父亲的阿迪克斯给子女的教育,以及阿迪克斯的价值观,豆瓣一个评论说——读过这本书的人与每读过这本书的人生是不一样的,我觉得说的太好了,一本书伟大在“文以载道”,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我觉得微信读书的一些书友评论的特别棒,我摘录如下:

    人总是习惯以纯粹自我的角度思考问题,判断别人。真正走出自我为中心的思考模式,是一个极大的课程。

    正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所说: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在教育史上极富盛名的经典小说。

    奥巴马曾经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便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也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

    虽然是极富教育意义的精品,作者哈珀·李却不是敲着黑板,告知真善美,爱与自由。

    哈珀·李的非凡之处在于,她选取了一个孩童的视角,以一个成长中的八岁小女孩对世界的体认来行文。作者仿佛 “钻入了她的皮肤里,像她一样走来走去”,完全以一个孩子的思考来观察这个世界。

    哈珀·李似乎借着这样一种视角宣告:你永远不懂得教养一个孩子,除非你钻入她的皮肤,像她一样走来走去。

    偏见无疑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最明亮的主题。

    哈珀·李以娓娓道来的笔触,孩童最稚嫩的视角,纺着最明快的歌;歌声浸润整个梅科姆小镇。

    作者好像并不是刻意在塑造某一个人,更像是精确地记录每一个存在的场景,一花一木都清晰可见,触手可及。

    街灯闪烁,延绵到镇上。你能触碰斯库拉前廊的秋千椅,能闻到莫迪小姐家的杜鹃花,能听到杜博斯太太家山茶花开花的声音,你也能看到你能看到斯蒂芬妮小姐在漫不经心地穿过街道把八卦新闻告诉雷切尔小姐。

    当然你一定能感到夏天来到,空气都溢满迪儿的气息。

    每个人都有刻板形象,但在不断推进的故事中,作者给每一个角色打上光线,让你看到他不为人知的侧面。

    借着饱和的人物弧光,彻底撕下读者的误读与偏见,以至于最后不得不和小斯库拉发出同样的感慨。

    “斯库拉,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后就会发现”。

    这个主题在怪人拉德利身上发展到高潮。

    怪人拉德利的传说、拉德利的剪刀、拉德利的怪屋一定都会成为偏见的代名词,而拉德利门前的大橡树则毫无疑问会是提醒人们消除偏见的橄榄枝。

    诚然,每一个人物都弧光饱满,但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不会忘记阿迪克斯吧。

    如果说对与自己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贴标签,是一种偏见;那么建立于不同种族间的偏见,就是一种歧视;歧视是更大的偏见。(这大概就是人类文明的民族歧视的真正原因

    阿迪克斯就背负这种偏见。作为一名律师,他做的也许是极小的事情——为一个黑人打一场官司,但是在整个偏见体系下,他甚至可能丢掉生命。

    曾经有感于古罗马皇帝奥勒留的祷告词:

    祈求上天赐予我平静的心,接受不可改变的事,

    给我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

    并赋予我分辨这两者的智慧。

    而阿迪克斯则给予我新的感动,他挺而走险,无视种族歧视,无视整个白人社会的舆论,无视整个家族的谩骂,他赌上一切,去追求“公义”。

    我在他身上看到了灵魂的馨香与自由。

    他让我相信,有一种自由是知道一个事情是对的,就可以不计成本的去做;有一种自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仅仅因为它是正确的事。

    阿迪克斯是一位敬虔的基督徒,我想他用生命所见证的祷告一定是:

    求你让我看到正确的事,哪怕我的生命承担不起,也给我前行的勇气!”

    他用生命诠释了何谓精神明亮的人。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莫迪小姐如是说。

    那么知更鸟到底是什么了?

    他被妖魔化,被论断被猜疑,但他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大家,输出温情,守护大家。我以为,怪人拉德利便是那只知更鸟。

    他送给我们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我们的生命。

    她旧患重病,靠吗啡麻醉自己减轻病痛,但她在最后的日子,坚持戒掉吗啡,为要干干净净地离去;她有着“山风一样自由”的灵魂。我以为,杜博斯太太便是那只知更鸟。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

    她是鲜有的受过教育的黑人,她是衷心的仆人,也是最虔诚的黑人信徒;她谦卑己身,为要造就人。我以为,卡波妮便是那只知更鸟。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走的是窄路,面对全世界的论断,他独自坚守。世界坍塌一齐抵挡他的时候,他挺起腰板,对他的孩子们说,“还没到担心的时候”。阿迪克斯和他竭力保守的良心,又何尝不是一只纯良的知更鸟?

    他们在世上生活,饱受流言蜚语,依然活出美丽的样子。他们的灵魂在高歌,他们是那只知更鸟。

    人不能被社会和环境定义;人得自己证明自己。

    精神明亮的人,注定独行。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教育是什么?

    教育是帮助人成为一个精神明亮的人。

    教育是,钻到别人皮肤下面,试着像他那样走来走去;试着理解其他人,甚至理解其他人对你的不了解。

    教育是,就算你做不了这样的人,也不要用你的论断和偏见杀死他们。

    至于教育还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可能为此,斯库拉才在最后说到: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到杰姆和我会长大,可是对我们来说,没有多少东西可学了,也许代数除外。

    最后分享《杀敌一只知更鸟》中出现的一首圣歌,在其中,我看见了一条明亮的河。

    河之尽头,有彼乐土。

    芬芳甜美,永恒之都。

    信念载我,抵达彼岸。

    遥遥乐土,河水闪烁。

    在这个书评里,分享了太多的文字,因为它值得。读了许多信息,你可能记不住什么,那就请记住:

    别杀死那只知更鸟!


    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意义是那位父亲的高度,他真正知道教育的意味,他以身作则,他,正直善良,勇敢且慈祥,他不鄙视任何肤色,尽最大努力使这个世界更正义,阿迪克斯这个父亲的形象在我心中散发着高尚的情操,他的高伟的形象以身作则的教育品格打动着我,影响了我,我望向一座高塔,它指引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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