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养过两只猫咪。
第一只猫咪,名字叫做小花。已忘记了它的出处,只记得冬日里我在晒太阳,她会翘着高傲的尾巴从客厅走到我的脚下,慢吞吞的蜷缩着身体,和我一起肆意的享受阳光。
有时候太阳晒得久了,她会发出“呼噜呼噜”舒服的叫声,紧接着就会抬头望着我“喵喵”的叫几声。我知道她是让我抚摸它。
我顺着光滑的毛发摸下去,它的呼噜声愈发大了起来,身体也开始伸展开来,偶尔也会试探着伸出爪子爬到我的腿上,试图寻求一处更温暖的蜷缩处。我也不拒让,并且很喜欢她爬到我的腿上,这样方便我抚摸她柔顺的毛发。
第二只猫咪,是在小花被毒死后的一个礼拜后,我哭的太过伤心,妈妈从邻居家要来了一只小奶猫。她和小花不一样,她长的黑白分明,额头上的正上方还有一撮白的透亮的绒毛,于是起了“小白”这样的名字。
小白与小花不同,性格急躁且尤为多疑,它白天不爱与人亲近,于是少了晒太阳这一项。我以为它性格如此,直到一天晚上在被窝的我,听到头顶传来一阵“呼噜噜”的声音,抬头就看到小白软糯的眼神,蹲在被窝口,可怜巴巴的望着我。
冬日的夜晚太过寒冷,小白趴在我的肚子上,抱着尾巴发出幸福的呼声,偶尔晃动的尾巴,蹭到我的手上,满是软糯的触感。那个冬天每天光顾我被窝的小白,和被小白眷顾的我,每晚都睡得很沉稳。
小白被死后,再也没有养过猫。但大街上的流浪猫,别人家的猫,都成了我最喜欢的事物。
也曾想过再养一只,但因为种种原因,或者是失去的滋味太过煎熬,亦或从心底生出的“喜爱不等于非要拥有”的想法,此中种种,致使我再也不曾养过猫咪。
这样一来便是十年,十年足以使我忘却许多伤痛,也足够让人忘记曾经有多喜爱。所以人们总说时间是个好东西。它可以给你想要的,也可以带走你不想要的,只是有时会捎带着裹去一些还想拥有的东西。
慢慢的也因为生活琐事忘却了喜爱,走在路上看到猫咪只觉着可爱,却也没了伸手去拥抱的想法。并且最近身边很流行养狗,而我恰恰也是一个喜欢追逐流行风尚的人。
如果你在一年前问我,最喜爱的动物是什么,我会毫无犹豫的回答“狗”,流畅且自然,仿佛我从出生最爱的就是忠诚且实在的狗,仿佛我一直是渴望被人照顾的角色。
仿佛我从没喜爱过猫咪一般。
只是到前几日,亲戚因为居住原因,有只猫咪寄养到我家来,
那是一只狸花猫,妈妈说它和小花长的非常相似。起初它并未获得我太多关注,因为十年没和猫咪好好打过交道,并且猫天性又是多疑且戒备的,即便想与它亲近,也是会遭到冷眼,甚至是张牙舞爪。家中恰好还有一只软萌的奶狗,每日围着我打转,这样倒不如多抱抱它了。
猫咪戒备心极强,却也在长时间的环境浸染下,慢慢习惯了。上次回到家里时,当小狸花猫踏着优雅的脚步,睁着圆乎乎又惊奇的眼睛,试探性的嗅了嗅我,见我没有动弹,才踏着软肉垫爬到我的腿上,然后心安理得的窝成一个圈,“呼噜噜”的睡了起来。
睡下没两分钟,又抬起头来瞪着眼睛看着我,“喵喵”的叫着,它这是撒娇让我摸摸它,我故意不搭理,只听它叫的更凶了,甚至抬起小爪子试图扒拉我的手,那个形态真是可爱至极。我被它逗得忍俊不禁,伸手去抚摸它的头。
等触碰到了它柔软的毛发,听到那熟悉的呼噜声,心中被隐藏了将近十年的“猫咪之魂”像被火把点燃的烟火一样,瞬间炸裂开,喜欢又激动的心情,溢满了整个胸膛。
那个时候我知道,淡忘的喜欢不会熄灭。
即便猫咪比狗儿高冷的太多,甚至总是傲娇的模样,可我就是喜欢猫咪自顾自的骄傲,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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