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收藏家马未都收藏了不少古董,可世间宝贝哪儿收的尽,有时看到爱不释手的,奈何囊中羞涩,或时机不对,只好作罢,叹一声:过我眼,即我有。
少年时读到此,一惊,这样也可以吗?明明那么想要。那时不能真正将它了然,带着孩子般强迫症的偏执,对于很喜欢的事物,总是难以忘怀。如马先生那般豁然实在难以做到,那些很好很好的东西,喜欢到骨子里的东西,仅仅过了眼,怎么能说是拥有了,不够不够,一定要得到才好。
天上的星子闪着耀眼的光,追求的过程中,跌跌撞撞,越得不到越想要,仰望着那光辉,不管山高水长,不管雨雪风霜,落入执念,不疯魔不成活,终落得遍体鳞伤。而那星星还在遥远的天空闪闪发光,才发现自己一眼注定的喜欢,是那样的不合时宜。
此时才明白马先生的大智慧,“过我眼,即我有”。人生的每个阶段,甚至每一天,都会遇到各种心喜的事物。由最初觊觎商店中美丽的衣裳,到羡慕台上才貌双全的舞者、学富五车的渊博智者,到可望不可即的人,到形形色色富丽精彩的生命形式。我实在太贪,但凡心之所向,我都想要。
可生命中种种局限,注定不可能得到所有美好。仰望星空,只会错失掉身边暖黄的灯盏。是星星,就让它在天上。若一定要把星星变成灯,它便再也做不了星子了。何况,自己本身就没有力量得到,星星是要和星星在一起的。只要它一直在闪耀,一抬头就能看到,就很好。触手可及的灯,才能照亮脚下的路。
踏踏实实的去走路,一步、一步、一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争取每一份能够得到的可能,经营好每一份拥有的机会,如此,才能活出自己的美好,也许有一天会惊喜地发现自己也有了星辉。
很多时候,念一句,过我眼,即我有。天地都会开阔很多,繁华若锦也好,枯零听雨也罢,不管恬淡安然,还是疯狂肆意,适意就是快乐,守护好自己的灯,走好自己的路。
遗忘是种美德,放下才能开始。自在洒脱,不怨不执。过我眼,即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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